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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公告

公告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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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先登入

無法決標
機關資料
機關資料
機關代碼 3.76.47
機關名稱 彰化縣政府
單位名稱 水利資源處
機關地址 500 彰化縣 彰化市 中山路二段416號
聯絡人 李耿賢
聯絡電話 (04) 7532748
傳真號碼 (04) 7287201
電子郵件信箱 rj0731@email.chcg.gov.tw
採購資料
採購資料
標案案號 113-0022206-080-2-6
標案名稱 113年彰化縣韌性防災措施之新設水患自主防災社區
標的分類 勞務類
97 - 其他服務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未達公告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49條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
400,000元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保留後續擴充原契約工作項目或相關項目,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核算付款,後續擴充之期間為一年(114年1月1日至114年12月31日),金額上限為新臺幣40萬元整(與原契約條件相同),並依當年度預算為主,屆時另案簽核以換約方式辦理。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3.13.20經濟部水利署
補助金額
328,000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資料
招標資料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決標方式
參考最有利標精神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取得
公告日 113/03/29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領投開標
領投開標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元
系統使用費 小助手圖示
20元
文件代收費 小助手圖示
5元
總計
12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彰化縣政府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彰化縣彰化市中山路2段416號彰化縣政府發包中心
每份光碟新臺幣200元,請於辦公日逕洽本府發包中心領取招標文件繳款書,持繳款書至臺灣銀行代收櫃檯繳納(營業時間:上午9時至12時,下午1時至4時,地點:4樓;疫情管制期間:上午9時10分至12時,下午1時至3時30分,地點:1樓)。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3/04/09 09:00
開標時間 113/04/09 09:30
開標地點 彰化縣彰化市中山路二段416號 彰化縣政府第一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彰化縣彰化市中山路2段416號彰化縣政府發包中心或電子投標至(http://web.pcc.gov.tw)
其他
其他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彰化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決標日次日起100日曆天(不含機關審查工作日曆天數)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其他: 勞務案
廠商資格摘要
  1.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2.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3.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工程技術顧問公司、非營利法人團體、公私立學校或技師事務所1.應附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工程技術顧問公司(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登記證)、非營利法人團體、私立學校或技師事務所(技師執業執照)。2.免附納稅之證明:非營利法人團體、公私立學校或技師事務所。3.免附依工業、商業團體法或技師法加入團體之證明:非營利法人團體、公私立學校或技師事務所。
確認無資格限制競爭情形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廠商應於決標日次日起100日曆天完成履行採購標的之供應,惟機關通知全面暫停履約之期間及機關審查工作日曆天數,不予計入。本契約工作項目履約超過契約期間者應執行至無代辦事項為止。 各項工作期限如下: 1.決標日次日起15日曆天內廠商應送達工作計畫書1式6份辦理期初審查。期初簡報及審查時間、地點由機關另訂之。如需修正應於機關限期內完成提送。 2.期初審查通過後,40日曆天內廠商提出期中報告書1式6份。簡報及審查時間、地點由機關另訂之。如需修正應於機關限期內完成提送。 3.期中審查通過後,40日曆天內廠商提出期末報告書1式6份。簡報及審查時間、地點由機關另訂之。如需修正應於機關限期內完成提送。 4.廠商於期末報告書(核定本)經機關審查備查次日起5日曆天提送成果報告(詳計畫說明書)。 5.廠商提出報告至機關辦理審查期間不計工期。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彰化縣政府水利資源處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彰化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00彰化縣彰化市中山路二段416號、電話:04-7532003、傳真:04-7242605) 彰化縣調查站-(地址:500彰化縣彰化市卦山路12號;彰化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724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信用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10018568號)
納稅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2001020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