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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公告

公告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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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先登入

無法決標
機關資料
機關資料
機關代碼 3.7.74
機關名稱 臺灣菸酒股份有限公司
單位名稱 國際事業部
機關地址 100 臺北市 中正區 南昌路一段四號
聯絡人 陳暉雯
聯絡電話 (02) 23214567 #683
傳真號碼 (02) 23415200
電子郵件信箱 041109@mail.ttl.com.tw
採購資料
採購資料
標案案號 113-1049-2-007
標案名稱 2024年產莫三比克柏萊種混合除骨菸葉薄葉(S-C3F:S-X2F=1:1)77,760公斤
標的分類 財物類
25 - 菸草品
財物採購性質 買受,定製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15款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
19,756,143元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資料
招標資料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決標方式
最低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3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限制性招標
公告日 113/03/29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領投開標
領投開標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小助手圖示
20元
文件代收費 小助手圖示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100臺北市中正區南昌路一段四號臺灣菸酒股份有限公司國際事業部採購課
免費(為響應政府節能減碳,僅提供光碟片一份,內含所有招標文件)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3/04/09 14:20
開標時間 113/04/09 14:30
開標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南昌路一段四號臺灣菸酒股份有限公司國際事業部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新臺幣35萬元整(或等值美金)。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臺灣菸酒股份有限公司
● 線上繳納押標金服務將連結到台灣票據交換所「金融業代收即時服務平台」,提供廠商轉帳存入機關帳戶,廠商必須備有讀卡機與銀行金融卡才能作業,且距截止投標期限不足5分鐘時,將不允許線上繳納押標金,請廠商提早作業。
● 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時,將由台灣票據交換所收取轉帳手續費,轉帳金額10萬元以下手續費每次10元,超過10萬元手續費每次20元。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南昌路一段四號臺灣菸酒股份有限公司國際事業部
其他
其他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屏東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決標日起至裝運期限後18個月(預估)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已參採主管機關範本另行訂定,以符合本機關國外採購之需求。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其他: 財物採購。
廠商資格摘要
  1.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2.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1. 具公司登記
    2. 具商業登記
  3.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4.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投標廠商須為合法登記及設立且依法納稅之廠商,詳招標文件。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請至(1)本公司國際事業部採購課現場免費領取光碟片1份 (2)電子領標。【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本公司併提供電子招標文件於「政府電子採購網」,網址http://web.pcc.gov.tw,招標文件費用請依政府電子採購網規定辦理繳交領標費用。 【本案業務承辦員】 1.採購發包單位:國際事業部 陳暉雯 電話(02)2321-4567分機683 2.請購需求單位:菸事業部 李仁翰 電話(02)2321-4567分機265 【其他】本公司檢舉受理單位:臺灣菸酒股份有限公司政風處 電話(02)2321-4567分機363 【說明】:1.本案簽奉准採購及預算金額為美金598,671元(含允差量),該等金額以USD:NTD=1:33換算,嗣後招標公告之採購金額及預算金額於必要時,將視匯率變動酌以調整。 2.本案總履約期限:自決標日起至裝運期限後18個月(預估),分階段說明如下: (1)第1階段:自決標日起至裝運前,得標廠商繳交履約保證金、機關開立付款信用狀、得標商備料及準備相關押匯文件等。 (2)第2階段:本案須於決標日起90日內以海運方式裝運運輸。 (3)第3階段:本公司各菸廠收料、驗收完畢後12個月保固期。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灣菸酒股份有限公司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部會署-財政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6臺北市文山區羅斯福路6段142巷1號12樓、電話:02-23568620、傳真:02-23568763)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信用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10018568號)
納稅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2001020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