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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公告

公告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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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關資料
機關資料
機關代碼 3.97.17
機關名稱 高雄市政府經濟發展局
單位名稱 高雄市政府經濟發展局
機關地址 802 高雄市 苓雅區 四維三路2號9樓
聯絡人 顏黛伊
聯絡電話 (07) 7888820
傳真號碼 (07) 7871591
電子郵件信箱 daie1210@kcg.gov.tw
採購資料
採購資料
標案案號 113020
標案名稱 113年和發產業園區路燈及號誌燈維修工程(開口契約)
標的分類 工程類
5139 - 其他土木工程
工程計畫編號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未達公告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49條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
600,000元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後續擴充金額:新臺幣600,000元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資料
招標資料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決標方式
最低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取得
公告日 113/03/29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領投開標
領投開標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小助手圖示
20元
文件代收費 小助手圖示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3/04/02 17:00
開標時間 113/04/03 11:00
開標地點 高雄市政府經濟發展局研討室(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9樓)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20000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9樓(高雄市政府經濟發展局秘書室)
其他
其他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高雄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詳如契約書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工期很短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1.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 基本資格:除需為電器承裝業(E601010登記類別為甲級)外,另需具備自動控制設備工程業(E603010)或交通號誌安裝工程業(E603080)。
(二) 檢具資格證明文件影本:
1.押標金繳納證明。
2.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3.廠商納稅證明
4.廠商信用之證明
5.填具「投標廠商聲明書」、「切結書」,須加蓋廠商及負責人印章(未依此規定辦理者視同無效)。
6.曾承攬路燈及號誌燈維護維修相關工作之證明文件。
7.查詢押標金保證金相關資料同意書,須加蓋廠商及負責人印章。
8.電器承裝業執照(甲級)。
9.公會會員證明(效期內)。
10.電子領標憑據。
確認無資格限制競爭情形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須於招標文件載明者為限】
資格項目 附加說明
廠商信用之證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處所及付款方式]: 上網領取:網址http://web.pcc.gov.tw政府電子採購網。 [其他]: 1.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以書面向招標機關請求釋疑之期限:自公告日或邀標日起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尾數不足1日者,以1日計。 2.經寄(送)達本機關之投標文件,除招標文件另有規定者外,投標廠商不得以任何理由請求發還、作廢、撤銷、更改或於開標前補正投標文件內容。 3.截止投標日、開標日如本機關因故停止辦公,分別依原定日期順延至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時間,本機關不另行通知。 [檢舉專線] 高雄市政府政風處: 檢舉電話:0800-025-025 信箱:高雄郵政2299號信箱 電子信箱:eth@kcg.gov.tw。 [申訴受理單位] 高雄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 檢舉電話:07-3368333轉2238 地址: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 傳真:07-3315313。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高雄市政府經濟發展局

申訴受理單位 高雄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2238、傳真:07-3315313)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地方政府-高雄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3239、傳真:07-3315313)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信用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10018568號)
納稅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2001020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