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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開招標 公告

公告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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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先登入

無法決標
機關資料
機關資料
機關代碼 3.13.52.7
機關名稱 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區管理處
單位名稱 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區管理處發包中心
機關地址 833 高雄市 鳥松區 大埤路32號
聯絡人 黃信茗
聯絡電話 (07) 7311111 #315
傳真號碼 (07) 7321407
電子郵件信箱 huanghm@mail.water.gov.tw
採購資料
採購資料
標案案號 1132M004
標案名稱 固體硫酸鋁-140,000公斤(固體一級、離島)
標的分類 財物類
34 - 基本化學產品
財物採購性質 買受,定製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
2,074,170元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詳附加說明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資料
招標資料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決標方式
最低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公告日 113/03/29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領投開標
領投開標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50元
系統使用費 小助手圖示
20元
文件代收費 小助手圖示
8元
總計
178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區管理處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3/04/15 09:00
開標時間 113/04/15 10:00
開標地點 833高雄市鳥松區大埤路32號(本處發包中心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新臺幣10萬3仟元整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區管理處
● 線上繳納押標金服務將連結到台灣票據交換所「金融業代收即時服務平台」,提供廠商轉帳存入機關帳戶,廠商必須備有讀卡機與銀行金融卡才能作業,且距截止投標期限不足5分鐘時,將不允許線上繳納押標金,請廠商提早作業。
● 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時,將由台灣票據交換所收取轉帳手續費,轉帳金額10萬元以下手續費每次10元,超過10萬元手續費每次20元。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33高雄市鳥松區大埤路32號(本處文書室)
其他
其他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澎湖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第一次通知備貨發文日起一年內為通知交貨有效期限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其他: 採購契約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1.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2.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1. 具公司登記
    2. 具商業登記
  3.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4.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化學材料製造業(C801)或化學原料批發業(F107200)或化學原料零售業(F207200)或國際貿易業(F401010)
(其餘詳投標須知第64條)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1、押標金支票抬頭請標明(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區管理處)。 2、押標金為一定金額:新臺幣10萬3仟元整;履約保證金為一定金額:新臺幣20萬5仟元整。(詳投標須知) 3、得標廠商須於得標日翌日起5個工作天內提供產品及原料相關品質文件送機關審查(詳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標購淨水藥品(氯化鐵、液氯除外)補充說明一、淨水藥品品質文件審查規定)。 4、除招標文件另有規定,簽訂契約時詳細價目表、單價分析表或其他相關書表所列各項目之單價,依本機關原列預算單價,以決標總價與預算總價比例調整為原則;廠商如有異議,應於簽約日起15日内負責舉證,並在決標總價不變原則下,提出合理調整方案,經本機關查證同意後得調整之。(詳投標須知第106條) [附註1]:投標廠商就本案,係屬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2條及第3條所稱公職人員或其關係人。於投標時請主動檢附「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4條第2項公職人員及關係人身分關係揭露表」。 [附註2]:本案為"離島建設條例"適用地區之採購案,依離島建設條例,離島地區之營業人(如:公司及商號等)免徵營業稅,報價時營業稅項請填0,為含稅之投標總價。 [後續擴充]: (一)本契約屆期且通知交貨數量達90%(含)以上,則契約自動失效;如屆期通知交貨數量未達90%,經機關與廠商雙方合意得延長履約期限半年,若延長半年履約期限屆期,惟通知交貨數量未達90%者亦自動失效,不得要求延長契約或賠償損失。 (二)本契約之量或期限結束時,新契約若尚未成立,在供料不可中斷無法銜接新契約情形下,經機關與廠商雙方合意按本契約決標單價繼續交貨至新契約成立為止(以換文方式辦理),惟不得超出本契約總量之[ ]%(未載明者為[20%],但最高不得超出100%),且期限不得逾八個月。 (三)擴充金額:新台幣41萬4,834元整(預算金額:20%)。得與得標廠商以換文方式依原契約條件及單價續約。 (其餘詳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標購淨水藥品(氯化鐵、液氯除外)補充說明四、履約期限及規定)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區管理處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信用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10018568號)
納稅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2001020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