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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公告

公告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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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關資料
機關資料
機關代碼 3.87.33
機關名稱 臺中市政府文化局
單位名稱 臺中市政府文化局
機關地址 407 臺中市 西屯區 臺灣大道三段99號惠中樓8樓
聯絡人 李亦晨
聯絡電話 (04) 25260136 #130
傳真號碼 (04) 25244498
電子郵件信箱 yichen@taichung.gov.tw
採購資料
採購資料
標案案號 1130412
標案名稱 第32屆全國兒童聯想創作畫比賽系列活動委託專業服務採購案
標的分類 勞務類
96 - 娛樂,文化,體育服務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未達公告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49條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
1,490,000元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1,490,000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資料
招標資料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決標方式
參考最有利標精神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取得
公告日 113/03/29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而僅評選組成該費用或費率之內容(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9條第2項)
是否依據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12條第2款、第13條或第15條第1項第2款規定,決定最有利標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領投開標
領投開標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元
系統使用費 小助手圖示
20元
文件代收費 小助手圖示
1元
總計
31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中市政府文化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3/04/11 17:00
開標時間 113/04/12 10:00
開標地點 葫蘆墩文化中心4樓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0216臺中市豐原區圓環東路782號(葫蘆墩文化中心)
其他
其他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中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13年12月11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文化部訂定之藝文採購契約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其他: 勞務案
廠商資格摘要
  1.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2.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1. 具公司登記
    2. 具商業登記
  3.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4.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營業項目為「一般廣告服務業/ 藝文服務業/演藝活動業/會議及展覽服務業/其他設計業/廣播業/廣播電視廣告業/未分類其他服務業」登記代碼「I401010/ J601010/ /J602010/JB01010/ I599990 / J501011/ J503040/JZ99990」之公司或行號:請檢附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
非營利社團法人、財團法人、機構或團體:請檢附主管機關登記或設立證明文件。(國立大專院校得檢附授權書)(本小目廠商免附納稅證明及公會會員證)
確認無資格限制競爭情形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中市政府文化局

申訴受理單位 臺中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3段99號文心樓10樓、電話:04-22289111分機23600、傳真:04-22542611)

檢舉受理單位 臺中市調查處-(地址:403臺中市西區英才路525號;臺中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23038888) 地方政府-臺中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三段99號(文心樓9樓)、電話:04-22177360、傳真:04-22202876)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信用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10018568號)
納稅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2001020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