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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公告

公告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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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關資料
機關資料
機關代碼 3.76.53
機關名稱 屏東縣政府
單位名稱 工務處營建工程科
機關地址 900 屏東縣 屏東市 屏東市自由路527號
聯絡人 邱瀞誼
聯絡電話 (08) 7320415 #3525
傳真號碼 (08) 7338094
電子郵件信箱 a251822@oa.pthg.gov.tw
採購資料
採購資料
標案案號 113-076-0321P1
標案名稱 屏東縣多層級樂活照顧服務園區廚房新增電力設備及裝修復原工程
標的分類 工程類
5129 - 其他用途建築工程
工程計畫編號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是,本案水管、電氣與建築工程合併招標
水管、電氣工程之預估金額新臺幣 428,460元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未達公告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49條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
516,061元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資料
招標資料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決標方式
參考最有利標精神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取得
公告日 113/03/29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領投開標
領投開標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50元
系統使用費 小助手圖示
20元
文件代收費 小助手圖示
3元
總計
73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屏東縣政府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900屏東縣屏東市屏東市自由路527號(行政暨研考處庶務科)
以光碟片發售,全部招標文件(含圖說)1份新台幣50元整,郵購者需另加附回郵郵資(票)新台幣37元(詳附加說明)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3/04/08 17:30
開標時間 113/04/09 09:30
開標地點 900屏東縣屏東市自由路527號(本府121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以限時掛號或快捷郵遞寄達本府行政暨研考處採購品管科或於上班時間內專人送達本府行政暨研考處文書檔案科
其他
其他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屏東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開工之日起30日內竣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依特定個別項目: 詳契約第五條 ,指數漲跌幅調整幅度: 10%
依特定中分類項目: 詳契約第五條 ,指數漲跌幅調整幅度: 5%
依總指數漲跌幅調整幅度: 2.5%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1.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2.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1. 具公司登記
    2. 具商業登記
  3.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符合以下資格條件之一者:1.本縣或毗鄰縣市之土木包工業、2.丙等以上綜合營造業。投標廠商應依投標須知及其補充說明規定檢附投標文件,未檢附或檢附不齊全或所附具之文件經審查不符招標文件規定者為無效標。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一)、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親自購領:自公告日起至開標前1日止,於每日辦公時間內逕向本府行政暨研考處庶務科購領。 通訊購領:自公告日起自備回郵大信封,預先書妥收件人姓名、住址,並貼足限時掛號郵資(票)新台幣37元,連同文件費(限郵政匯票註明受款人為屏東縣政府)逕寄「屏東市自由路527號」本府行政暨研考處庶務科購領。 電子領標:自公告日起至開標前1日止,自行連結「政府電子採購網」繳費下載電子檔案。 招標文件費:光碟片乙份新台幣50元整。 (二)、收受投標文件方式及地點:以限時掛號或快捷郵遞寄達本府行政暨研考處採購品管科或於上班時間內專人送達本府行政暨研考處文書檔案科。 (三)、押標金:詳投標須知、履約保證金:詳投標須知。 (四)、本案公開徵求廠商提供企劃書,擇符合需要者,以比價或議價辦理之。 (五)、資格審查合格廠商,企劃書評選時間、地點由業務單位另行通知。 (六)、截止投標日或開標日本府因故(如天然災害等)停止辦公時,其截止投標日與開標日均分別順延至該日之次辦公日。 (七)、為配合行政院核定98年4月13日起廢止營利事業統一發證制度,自即日起,營利事業登記證停止使用,請各投標廠商以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提出,另須檢附詳細營業項目資料,未檢附或檢附不齊全者為無效。前述證明文件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八)、本案業經機關首長或其授權人核准,本次公告未能取得3家以上廠商之書面報價或企劃書時,將改採限制性招標辦理。 (九)、有關投標、開標或審標等相關疑義可先洽詢本府行政暨研考處採購品管科羅先生電話:08-7320415轉6143,餘如契約條款、評選及服務內容等相關疑義,請逕洽工務處營建工程科 邱瀞誼,電話:08-7320415分機3525;傳真:(08) 7338094。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屏東縣政府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屏東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900屏東縣屏東市自由路527號、電話:08-7337366、傳真:08-7323654) 屏東縣調查站-(地址:900屏東縣屏東市合作街51號;屏東郵政60000號信箱 、電話:08-7368888 )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信用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10018568號)
納稅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2001020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