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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開招標 公告

公告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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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關資料
機關資料
機關代碼 A.19.6
機關名稱 農業部農田水利署
單位名稱 農業部農田水利署苗栗管理處
機關地址 360 苗栗縣 苗栗市 民族路61號
聯絡人 陳文光
聯絡電話 (037) 335911 #237
傳真號碼 (037) 356582
電子郵件信箱 a0932700935@gmail.com
採購資料
採購資料
標案案號 ML113A015
標案名稱 明德水庫水力抽泥清淤工程(第2期)
標的分類 工程類
5133 - 水道、海港、水壩及其他水利工程
工程計畫編號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
32,640,000元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採購案保留未來向得標廠商增購之權利,得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之規定,經雙方同意於擴充金額12,210,000元(含稅)內依原契約條件及單價以換文方式辦理。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資料
招標資料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決標方式
最低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3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公告日 113/03/29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領投開標
領投開標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400元
系統使用費 小助手圖示
40元
文件代收費 小助手圖示
20元
總計
460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農業部農田水利署/苗栗管理處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360苗栗縣苗栗市民族路61號(2樓工務組)
標單費500元,圖說費1000元,以現金購取。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3/04/03 09:00
開標時間 113/04/03 09:30
開標地點 360苗栗縣苗栗市民族路61號(本處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新臺幣1,500,000元整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60苗栗縣苗栗市民族路61號(3樓總務組)
其他
其他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苗栗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日曆天365天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依特定個別項目: 10% ,指數漲跌幅調整幅度: 10%
依特定中分類項目: 5% ,指數漲跌幅調整幅度: 5%
依總指數漲跌幅調整幅度: 2.5%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1.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2.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1. 具公司登記
    2. 具商業登記
  3.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4.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5.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1、乙等綜合營造業以上廠商,具有承攬水庫抽泥浚渫經驗者, 如期履約並提出採購機關(構)出具之驗收證明書。
或2、營業項目具有「疏濬業(E401010)」項目之公司,具有承
攬水庫抽泥浚渫經驗者,如期履約並提出採購機關(構)出
具之驗收證明書。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須於招標文件載明者為限】
資格項目 附加說明
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如曾完成與招標標的類似之製造、供應或承做之文件、招標文件規定之樣品、現有或得標後之可取得履約所需設備、技術、財力、人力或場所之說明或品質管制能力文件等
廠商具有如期履約能力之證明 訖投標日止正履行中之所有契約尚未完成部分之總量說明、此等契約有逾期履約情形者之清單、逾期情形及逾期責任之說明、律師所出具之訖投標日止廠商涉及賠償責任之訴訟中案件之清單及說明或廠商如得標則是否確可如期履約及如何能如期履約之說明等
附加說明
一、各該項工程招標文件親自、通訊或電子購領擇一。 (農業部農田水利署苗栗管理處 (以下簡稱本處)通訊地址:苗栗市建功里二五鄰民族路六一號) 二、領標地點:本處三樓總務組、二樓工務組。 三、親自購領招標文件應當面點清,如有缺頁或未蓋招標專用章時應即要求補正;通訊購領者應持原購領招標文件至截標日前至原購領機關更正,否則所投標單無效。 四、招標文件工本費以郵政匯票 (以苗栗農田水利事業作業基金401專戶為抬頭受款人)為限,郵購招標文件者並應備妥回件信封並附足郵票,倘未符上述規定,則不予受理。 五、標單未蓋本處工務組標單專用章者無效。 六、投標辦法及繳納押標金之規定,依照本處投標須知(招標文件之設計圖、契約本文等可向本處工務組閱覽)。 七、押標金繳退注意事項:(一)押標金由廠商以現金、金融機構簽發之本票或支票、保付支票、郵政匯票、政府公債、設定質權之金融機構定期存款單、銀行開發或保兌之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繳納,或取具銀行之書面連帶保證、保險公司之連帶保證保險金繳納,並應符合押標金保證金暨其他擔保作業辦法規定之格式。(二)票據應為即期並以苗栗農田水利事業作業基金401專戶為受款人。未填寫受款人者,以執票之該專戶為受款人。(三)以現金繳納押標金之繳納處所或金融機構帳號:請匯入本處專戶臺灣土地銀行苗栗分行020-056-06067-8帳號,並將收據影本裝入證件封內;本處不受理現金當場繳納。(四)押標金有效期:廠商以銀行開發或保兌之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銀行之書面連帶保證或保險公司之保證保險單繳納押標金者,除招標文件另有規定外,其有效期應較招標文件規定之報價有效期長30日。廠商延長報價有效期者,其所繳納押標金之有效期應一併延長之。 檢舉機關不法函件請寄苗栗郵政第十二支局第九八號信箱或電話(037)335916。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農業部農田水利署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苗栗縣調查站-(地址:360苗栗縣苗栗市玉清路382號;苗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7-35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部會署-農業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南海路37號、電話:02-23123371、傳真:02-2311030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信用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10018568號)
納稅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2001020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