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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開招標 公告

公告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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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先登入

無法決標
機關資料
機關資料
機關代碼 3.76.50.55
機關名稱 嘉義縣民雄鄉公所
單位名稱 嘉義縣民雄鄉公所
機關地址 621 嘉義縣 民雄鄉 文化路七號
聯絡人 高小姐、楊小姐
聯絡電話 (05) 2262101 #151、240
傳真號碼 (05) 2267147
電子郵件信箱 cyhgc515@mail.cyhg.gov.tw
採購資料
採購資料
標案案號 a2414
標案名稱 嘉義縣民雄鄉垃圾衛生掩埋場滲出水處理廠設備改善採購
標的分類 財物類
449 - 其他特殊用途之機具及其零件
財物採購性質 買受,定製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
1,500,000元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A.23.4環境部環境管理署
補助金額
1,320,000

補助機關 3.76.50.3.5嘉義縣環境保護局
補助金額
180,000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資料
招標資料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決標方式
最低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公告日 113/03/29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領投開標
領投開標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250元
系統使用費 小助手圖示
25元
文件代收費 小助手圖示
13元
總計
288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嘉義縣民雄鄉公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621嘉義縣民雄鄉文化路七號「(本所二樓發包中心)(上班時間)」
領取或通訊購買標函費新台幣500元整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3/04/08 17:00
開標時間 113/04/09 09:00
開標地點 嘉義縣民雄鄉公所2樓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新台幣6萬7,000元整,押標金選擇票據繳納者,票據抬頭註明「嘉義縣民雄鄉公所」。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621嘉義縣民雄鄉文化路七號(收發文處)或以掛號郵遞寄民雄郵局第一號信箱或民雄鄉公所,自行估計郵遞到達時間,凡逾截標期限者,以無效論。
其他
其他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嘉義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機關通知履約日起120天,將採購標的送達民雄鄉垃圾衛生掩埋場滲出水處理廠。完成安裝測試完畢,且測試結果符合契約規定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其他: 財務案
廠商資格摘要
  1.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基本資格:營業項目及代碼為「J101060」廢(污)水處理業
、「601010」甲種電器承裝業或「E103101 」環境保護工程
專業營造業之公司或行號。
(二)當年度公會會員證明文件
(三)領有政府核發之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合夥或獨資之工商行號者,請檢附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得以經濟部-全國商工行政服務入口網- 商工登記資料公示查詢系統列印登記資料,網址:http://gcis.nat.gov.tw/index.jsp)。
(四)最近一期或前一期有效納稅證明文件者。
(五)廠商或其受僱人、從業人員須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電機技士(乙級技術士)、環境工程技師1人、乙級以上廢(污)水專責人員1人、乙級室內配線技術士1人(具技術士證,得合併1人具兩種資格者,或1人具備資格者),廠商於投標時須檢附其證明文件。
(六)投標廠商具如期履約能力之證明:附廠商過去曾承包、履約執行與本採購案性質相似案件合約書封面影本,履約對象不限公家機關。
(七)廠商及負責人印模單(八)投標廠商聲明書
(九)切結書 (十)檢附中文型錄影本或規格說明書。
確認無資格限制競爭情形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須於招標文件載明者為限】
資格項目 附加說明
廠商具有如期履約能力之證明 訖投標日止正履行中之所有契約尚未完成部分之總量說明、此等契約有逾期履約情形者之清單、逾期情形及逾期責任之說明、律師所出具之訖投標日止廠商涉及賠償責任之訴訟中案件之清單及說明或廠商如得標則是否確可如期履約及如何能如期履約之說明等
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如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之專業、專技或特許證書、執照、考試及格證書、合格證書、檢定證明或其他類似之文件
附加說明
一、招標文件售價、領取方式及地點:自即日起至截標日止,於上班時間內向本所發包中心領取。郵購請自行估計郵遞時間,並附足回郵信封及文件費【新臺幣500元整】向本所發包中心領取,逾期無效。本採購案併提供電子招標文件於[政府電子採購網] https://web.pcc.gov.tw/pis/l 二、投標文件之遞送:專人送達至嘉義縣民雄鄉文化路七號(收發文處)或以掛號郵遞寄民雄郵局第一號信箱或民雄鄉公所 ,自行估計郵遞到達時間,凡逾截標期限者,以無效論。 三、其它: 1.電子領標者,請以「政府採購電子領投標系統」所發給之電子憑據檔(.tkn),列印電子憑據書面明細,並附於外標封內,但書面領標者,得免付。 2.本案履約期限請依契約書規定期限履約。 3.本所提供廠商投標文件證件審查表僅供參考,請依招標文件規定投標。 4.本採購開標倘有採購法第51條、第53條、第54條、第57條、採購法實施細則第62條第2項等情形,需廠商現場提說明、減價、比減價格、協商、更改原報內容或重新報價時,投標廠商未到場者,視同放棄;有採購法實施細則第62條規定需抽籤決定決標對象時,本所得逕抽籤決定之。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嘉義縣民雄鄉公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嘉義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612嘉義縣太保市祥和一路東段一號、電話:05-3620121、傳真:05-3620008) 嘉義縣調查站-(地址:613嘉義縣朴子市朴子一路1號;朴子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5-36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信用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10018568號)
納稅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2001020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