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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公告

公告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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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法決標
機關資料
機關資料
機關代碼 3.13.31.44
機關名稱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通霄發電廠
單位名稱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通霄發電廠
機關地址 357 苗栗縣 通霄鎮 海濱路1~31號
聯絡人 謝函霓
聯絡電話 (037) 752054 #5233
傳真號碼 (037) 755387
電子郵件信箱 u421471@taipower.com.tw
採購資料
採購資料
標案案號 3701300030
標案名稱 紅外線天然氣偵漏器共10只
標的分類 財物類
482 - 做為測量、檢查、航行及其他目的用之儀器和裝置,除光學儀器; 工業程序控制設備; 上述各項之零件及附件
財物採購性質 買受,定製
採購金額級距 未達公告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49條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
1,239,000元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資料
招標資料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決標方式
最低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取得
公告日 113/03/29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領投開標
領投開標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小助手圖示
20元
文件代收費 小助手圖示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3/04/10 16:00
開標時間 113/04/11 09:30
開標地點 357苗栗縣通霄鎮海濱路1~31號(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59,000元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57苗栗縣通霄鎮海濱路1~31號(收發室)
其他
其他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苗栗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決標次日起210日曆天內完成交貨。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本案採用台電公司自訂之標準契約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履約時間短
廠商資格摘要
  1.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2.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1. 具公司登記
    2. 具商業登記
  3.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4.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1).投標廠商須為合法登記設立且依法納稅之廠商,需附最近一期或前一期繳稅證明。(※暫停營業廠商不得參與投標)
(2).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此等證明文件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1.以上金額均含稅。 2.本案採購金額(不含稅) 1,180,000元;預算金額(不含稅) 1,180,000元。 3.押標金以現金或電匯方式繳納者,其金融機構帳號詳【招標及投標基本資料表1.8】。 4.請派員參加,如未到場,則放棄減價權利。 5.投標廠商標價(不含營業稅)超過預算金額(不含營業稅)者為不合格標,不予減價機會。 6.得標廠商之押標金得轉作履約保證金。 7.本採購案公告後如遇宣布停止上班日則開標日順延。 8.標單以送達本廠時間為準。 9.【檢舉受理單位】買方政風檢舉信箱:d37063@taipower.com.tw 檢舉電話:037 -757612 10.環境污染宣導標語:請使用可回收低污染包裝材料,減少環境污染。 11.押標金:如以支票繳納,支票抬頭名稱請以:「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開立,並置於標封內。 12.請詳閱採購規範及投標須知附加條款。 13.本案的配件採購,同等品亦可,配件須能安裝在本廠六號機現有氣體洩漏檢測(GAS LEAKAGE DETECTION) 設備上,惟不可更改現場既有設備與線路以符合原功能。 14.本案投標廠商如欲以原廠產品或同等品交貨,均應於投標文件內提供本品項的中文(或英文版)產品使用說明書或製造廠商之型錄資料,並預先用螢光筆標示產品之廠牌、型式、標準尺寸及功能等相關資料以供審查。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通霄發電廠(地址:357苗栗縣通霄鎮海濱路1之31號、電話:037-755625、傳真:037-755629)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苗栗縣調查站-(地址:360苗栗縣苗栗市玉清路382號;苗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7-358888)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信用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10018568號)
納稅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2001020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