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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開招標 更正公告

公告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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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先登入

無法決標
機關資料
機關資料
機關代碼 3.5.49
機關名稱 國防部空軍司令部
單位名稱 空軍保修指揮部
機關地址 104 臺北市 中山區 北安路387號
聯絡人 鈕先生
聯絡電話 (02) 25328313
傳真號碼 (02) 25328519
電子郵件信箱 67A00_12@mail.mil.tw
採購資料
採購資料
標案案號 EC13098P045
標案名稱 噴煙染劑等2項開口式採購
標的分類 財物類
351 - 漆類、清漆及相關產品;繪畫用色料;墨水
財物採購性質 買受,定製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WTO政府採購協定排除理由:10.國防部不適用GPA之財物採購。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臺紐經濟合作協定排除理由:10.國防部不適用ANZTEC之財物採購。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10.國防部不適用ASTEP之財物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
23,000,000元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資料
招標資料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決標方式
最低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公告日 113/03/29
原公告日 113/03/22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領投開標
領投開標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小助手圖示
20元
文件代收費 小助手圖示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104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387號
每份招標文件售價新臺幣100元,現金付款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13/04/08 17:00
開標時間 113/04/09 10:00
開標地點 104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387號藍天樓1樓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100萬元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空軍保修指揮部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13/07/30
● 線上繳納押標金服務將連結到台灣票據交換所「金融業代收即時服務平台」,提供廠商轉帳存入機關帳戶,廠商必須備有讀卡機與銀行金融卡才能作業,且距截止投標期限不足5分鐘時,將不允許線上繳納押標金,請廠商提早作業。
● 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時,將由台灣票據交換所收取轉帳手續費,轉帳金額10萬元以下手續費每次10元,超過10萬元手續費每次20元。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現場投標: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387號(空軍司令部藍天樓1樓會客室)。2.通信投標:臺北大直郵政126號信箱。
其他
其他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高雄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因字數限制,至附加說明標示。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其他: 招標文件無特別規定
廠商資格摘要
  1.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2.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1. 具公司登記
    2. 具商業登記
  3.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須於招標文件載明者為限】
資格項目 附加說明
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如曾完成與招標標的類似(航空用噴煙染劑)之承做文件(如:驗收紀錄、結算證明書、付款發票或其他可茲證明者等,前述任一證明文件內須含有器材名稱可供識別,若僅檢附契約文件者,則視為不合格)。
附加說明
一、履約期限: (1)契約有效期限自簽約日起至 113 年 12 月 31 日止;另本契約預估貨款總價若於有效期內用罄,亦為契約終止日。如訂購日於契約有效期限內,雖交貨期已逾契約有效期限,乙方仍須依約完成交貨。 (2)乙方應於決標後 10 日曆天內將「製造廠說明該型噴煙染劑使用國家或機隊清單」交付甲方代理人審查,並經甲方代理人審查同意後,始可交付該型噴煙染劑。 (3)乙方應於接獲甲方代理人訂單(如清單附件 1)之次日起 3 個日曆天內蓋公司印及負責人印鑑後,以書面或傳真方式回傳訂購單位,並於回傳訂單之次日起(第 1 批訂單為 30 日曆天、後續訂單為 90 日曆天)內(含)乙次送達交貨地點完成交貨。 二、投標時請於標單內檢附: 1.以電子領標之投標廠商請檢附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非線上瀏覽招標文件明細)。 2.投標廠商聲明書。 3.切結書(一)。 4.投標廠商報價單,請一併檢附本公告之空白標價清單填註分項報價金額〔如廠商分項報價超過本案公告(清單有價款)之分項預算,則依投標須知第44點規定判為不合格標〕。 5.附錄二十一「查詢押標金保證金相關資料同意書」(需填妥及用印)。 6.廠商資格證明文件(登記或設立之證明、納稅證明;如案訂定屬履約能力資格文件亦請一併檢附)。 三、押標金繳納:倘採線上電子繳納押標金,後續退還作業程序需7工作天(含入帳),如有不便敬請見諒或請改採其他方式繳納;餘請參閱投標須知第30點相關規定辦理。 四、現場投標:請投標廠商於進入藍天樓會客室時,先行拿取右側本部檔案夾內「投標廠商文件(現場投遞)二聯單」,並使用打印時鐘於該單【如有打卡時鐘使用窒礙,可洽會客室換證人員或本案承辦人協處】,再續依檔案夾所附本部現場投標注意事項辦理。 五、餘如有未盡事宜,則依清單及投標須知等規定辦理;另有相關疑問可電洽承辦單位詢問(鈕先生;聯絡電話:02-25328311或13)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空軍保修指揮部(地址: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387號;電話02-25328311;傳真02-25328519,鈕先生)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部會署-國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409號、電話:02-85099467、傳真:02-85099469)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作業歷程
標案名稱 傳輸次數 更正序號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公告日 檢視
噴煙染劑等2項開口式採購 01 113/03/22 公告
噴煙染劑等2項開口式採購 01 01 113/03/29 公告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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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10018568號)
納稅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2001020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