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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更正公告

公告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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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先登入

無法決標
機關資料
機關資料
機關代碼 3.79.44
機關名稱 臺北市士林區公所
單位名稱 臺北市士林區公所
機關地址 111 臺北市 士林區 中正路439號8樓
聯絡人 戴成志、李佳蓉#6001
聯絡電話 (02) 28826200 #8701
傳真號碼 (02) 28813036
電子郵件信箱 eb9070@gov.taipei
採購資料
採購資料
標案案號 11311
標案名稱 臺北市士林區公所113年度6月至12月鄰長團體意外保險案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14 - 保險及退休基金輔助服務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未達公告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49條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
697,200元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總預算案之審查如不能依地方制度法第40條第1項規定期限完成審議程序時,本所得通知得標廠商辦理後續擴充,擴充期間2個月(114年1月1日至114年2月28日止),擴充金額上限為新臺幣19萬9,200元整,並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資料
招標資料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決標方式
參考最有利標精神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取得
公告日 113/03/29
原公告日 113/03/25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領投開標
領投開標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75元
系統使用費 小助手圖示
20元
文件代收費 小助手圖示
4元
總計
99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北市士林區公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111臺北市士林區中正路439號8樓(秘書室)
新臺幣150元,現金支付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13/04/02 17:00
開標時間 113/04/03 16:00
開標地點 111臺北市士林區中正路439號8樓(簡報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1臺北市士林區中正路439號8樓(收發室)
其他
其他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113年6月1日起,至113年12月31日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臺北市政府府頒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其他: 勞務案
廠商資格摘要
  1.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2.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1. 具公司登記
    2. 具商業登記
  3.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4.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營業項目代碼、營業項目: H501保險業。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須於招標文件載明者為限】
資格項目 附加說明
廠商信用之證明 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之信用證明文件,並符合下列規定。(1)查詢日期,應為截止投標日前半年以內。(2)票據交換所、金融機構或政府電子採購網出具之第1類或第2類票據信用資料查覆單。(3)查覆單上應載明:a.資料來源為票據交換機構。b.非拒絕往來戶。c.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d.資料查詢日期。e.廠商統一編號或名稱。(4)查覆單經塗改或無查覆單位圖章者無效,為不合格標。(5)其餘詳投標須知第13點第(二)項規定。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履約規定]:本採購案契約執行之上限金額、機關開立通知單之期限及各次通知單之履約期限規定如下: ※本案採總價決標,單價訂約,按實作數量結算,執行上限為新臺幣69萬7,200元整;單價預算金額參見詳細價目表(單價預算公開)。 ※機關開立通知單之期限為契約約定之履約期限或契約上限金額用罄止,兩者以先屆者為準。機關應依採購標的需求開立通知單,通知廠商履約,通知單應明訂各次履約期限。 ※如有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各款情形之一,依「臺北市政府採購契約變更作業規定一覽表」規定辦理契約變更者,以契約變更後之金額為上限金額,或以契約變更後約定之期間為通知單開立期限。 [其他]: ※廠商提出疑義及機關釋疑期限: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13年3月29日前,以書面送達本所請求釋疑,本所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113年3月29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廠商投標應檢附領標收據或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以利查核。本採購案如因故流標、暫停招標後重行招標或變更招標文件,採現場領標或郵寄領標者,得持原領標收據,向本機關換取新招標文件,並檢附原領標收據辦理投標。電子領標者請自行重新下載招標文件並檢附更新後之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投標。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士林區公所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596695)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作業歷程
標案名稱 傳輸次數 更正序號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公告日 檢視
臺北市士林區公所113年度6月至12月鄰長團體意外保險案 01 113/03/25 公告
臺北市士林區公所113年度6月至12月鄰長團體意外保險案 01 01 113/03/29 公告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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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10018568號)
納稅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2001020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