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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開招標 更正公告

公告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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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關資料
機關資料
機關代碼 3.13.32.16.1
機關名稱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輸變電工程處中區施工處
單位名稱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輸變電工程處中區施工處
機關地址 420 臺中市 豐原區 中山路209號
聯絡人 鐘澤民
聯絡電話 (04) 25261191 #522
傳真號碼 (04) 25291281
電子郵件信箱 u575694@taipower.com.tw
採購資料
採購資料
標案案號 6551251069
標案名稱 (1)中清P/S電抗器及開關設備增設工程(2)161kV中火~中聯線路面改善工程
標的分類 工程類
5164 - 電力工程
工程計畫編號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查核金額以上未達巨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
60,000,000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資料
招標資料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決標方式
最低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3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公告日 113/04/12
原公告日 113/03/21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領投開標
領投開標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元
系統使用費 小助手圖示
20元
文件代收費 小助手圖示
5元
總計
12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輸變電工程處中區施工處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13/04/23 11:00
開標時間 113/04/23 13:30
開標地點 420臺中市豐原區中山路209號(本處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新臺幣250萬元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420臺中市豐原區中山路209號(本處守衛室)
其他
其他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中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本工程分5期,詳本工程特訂規定第壹條。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本公司標準契約。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依特定個別項目: 預拌混凝土、鋼筋 ,指數漲跌幅調整幅度: 2.5%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1.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2.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1. 具公司登記
    2. 具商業登記
  3.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4.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5.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中華民國政府核准登記合格之 甲、乙 等綜合營造業。
(二)地下管線工程專業營造業(專業營造業承攬造價限額為其資本額之十倍)。投標廠商均須依主管機關規定加入所屬公會。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須於招標文件載明者為限】
資格項目 附加說明
廠商信用之證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附加說明
【本次修正公告更正事項】: 1.增列詳細價目表第壹.八項、第壹.九項及第伍.九.c.項、第伍.十項、第伍.十一項。 2.修改詳細價目表第伍.一項、第伍.三項、第伍.四項、第伍.六項、第伍.十三項、第伍.十五項、第伍.十八項、第陸一.b項 內容。 3.修改工程採購投標須知預算金額。 4.修改本工程特訂規定第貳.五.(十二)項及第貳.九項內容。 5.本次修正屬重大變更,更正「截止投標時間」、「開標時間」。 已電子領標之廠商請逕至「政府採購網」(http://web.pcc.gov.tw)下載更新之異動檔案。**************************************************************************** [押標金及繳納方式]:新臺幣250萬元整【廠商以金融機構簽發之本票或支 票、保付支票或郵政匯票繳納者,應為即期且受款人請載明為「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輸變電工程處中區施工處」;以銀行開發或保兌之不可撤銷擔保信用 狀、保險公司之連帶保證保險單、銀行之書面連帶保證繳納押標金者,其有效期至 少須至113年6月22日止,並應依本工程採購投標須知之規定延長之,詳投標知第十一條、押標金】。 其他:1.開標日適逢天災等不定期放假時,依政府採購法招標期限標準辦理。 2.本處廉政專線04-25202886。 3.本招標文件規定如與政府採購法牴觸,一律以該法及相關規定為準。 4.上述金額均含加值型營業稅。 5.本案工程地點:台中市清水區、龍井區。 6.電子領標廠商之投標封附上該標案之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輸變電工程處中區施工處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臺中市調查處-(地址:403臺中市西區英才路525號;臺中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23038888)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作業歷程
標案名稱 傳輸次數 更正序號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公告日 檢視
(1)中清P/S電抗器及開關設備增設工程(2)161kV中火~中聯線路面改善工程 01 113/03/21 公告
(1)中清P/S電抗器及開關設備增設工程(2)161kV中火~中聯線路面改善工程 01 01 113/03/29 公告
(1)中清P/S電抗器及開關設備增設工程(2)161kV中火~中聯線路面改善工程 01 02 113/04/03 公告
(1)中清P/S電抗器及開關設備增設工程(2)161kV中火~中聯線路面改善工程 01 03 113/04/12 公告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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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10018568號)
納稅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2001020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