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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開招標 更正公告

公告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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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關資料
機關資料
機關代碼 3.5
機關名稱 國防部
單位名稱 國防部
機關地址 104 臺北市 中山區 北安路409號
聯絡人 林小姐
聯絡電話 (02) 85099473
傳真號碼 (02) 85099475
電子郵件信箱 ndpo@mail.mil.tw
採購資料
採購資料
標案案號 NB13066L155
標案名稱 電力改善採購
標的分類 財物類
469 - 其他電力設備及零件
財物採購性質 買受,定製
採購金額級距 巨額
辦理方式 代辦 ,洽辦機關: 3.5.11 國防部軍醫局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WTO政府採購協定排除理由:10.國防部不適用GPA之財物採購。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臺紐經濟合作協定排除理由:10.國防部不適用ANZTEC之財物採購。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10.國防部不適用ASTEP之財物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
115,000,000元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資料
招標資料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決標方式
最低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公告日 113/03/29
原公告日 113/03/08
採購預告公告日期 113/02/01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領投開標
領投開標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小助手圖示
20元
文件代收費 小助手圖示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13/04/10 09:00
開標時間 113/04/10 15:00
開標地點 10462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409號(武德樓一樓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345萬元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13/06/10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現場投標:國防部武德樓一樓會客室(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409號);郵寄投標:台北郵政37-37號信箱
其他
其他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高雄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本案為113-115分年度個別執行項目,廠商應於當年度機關預算核定後函文通知次日起90日內將採購標的送達國軍高雄總醫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無預算
廠商資格摘要
  1.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2.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1. 具公司登記
    2. 具商業登記
  3.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4.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其營利事業登記之公司行號營業項目為經濟部編訂代碼E601010電器承裝業,甲級以上。
(2)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電器承裝業應檢附電氣工程工業同業公會當年度公會會員證明。(於開標日時仍為有效之證明文件)。如會員證。
4.餘詳國防部工程、財物暨勞務採購投標須知第42點。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須於招標文件載明者為限】
資格項目 附加說明
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曾經完成單一變壓器容量達2000KVA以上之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投標時需檢附履約完成佐證,如:發票影本及契約封面及明細表影本或結算驗收證明書或結案公函(須能檢視履約項目)等資料。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附加說明
1.電子領標網址:http://web.pcc.gov.tw。 2.本次開標受3家(含)以上合格投標廠商之限制。 3.廠商如須現地勘查,可於等標期間之上班時間(上午 0800~1100,下午 1330~1630 時) 以電話預約,並憑購買招標文件(招標單)首頁進入現地勘查:地 址:高雄市苓雅區中正一路 2 號 ,聯絡電話:07-7496239,聯 絡 人:沈日新先生 4.本案於3月28日修訂清單及投標須知第42點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詳招標文件)。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國防部國防採購室,電話:02-85099471、傳真:02-85099475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國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409號、電話:02-85099467、傳真:02-85099469)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作業歷程
標案名稱 傳輸次數 更正序號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公告日 檢視
電力改善採購 01 113/03/08 公告
電力改善採購 01 01 113/03/29 公告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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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10018568號)
納稅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2001020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