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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開招標 更正公告

公告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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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法決標
機關資料
機關資料
機關代碼 3.13.31.18
機關名稱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高雄區營業處
單位名稱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高雄區營業處
機關地址 804 高雄市 鼓山區 鼓山二路三十九號
聯絡人 彭澤昇
聯絡電話 (07) 5519271 #537
傳真號碼 (07) 5513309
電子郵件信箱 u533137@taipower.com.tw
採購資料
採購資料
標案案號 1091300004
標案名稱 高維3B17電表及用戶資料數位化建置工作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43 - 資料處理服務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
5,040,000元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工作依實做實算結算金額達契約總價(不含加值型營業稅) 10 %為上限,後續擴充期間最長以2個月為限。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資料
招標資料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決標方式
最低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2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公告日 113/03/29
原公告日 113/03/06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領投開標
領投開標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小助手圖示
20元
文件代收費 小助手圖示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13/04/02 17:00
開標時間 113/04/03 10:00
開標地點 804高雄市鼓山區鼓山二路三十九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新臺幣20萬元整
須繳納押標金之必要理由: 依據需求部門編定投標須知收取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依據需求部門編定投標須知收取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04高雄市鼓山區鼓山二路三十九號
其他
其他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高雄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由甲方通知開工日起至114年4月30日。(另詳工作說明書)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本公司標準契約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其他: 本採購為勞務性工作,不受營建物價原料漲跌幅影響,故本契約不納入物價指數調整
廠商資格摘要
  1.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1.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其營業項目須登記有資訊軟體服務業及資料處理服務業之營業項目(此等證明文件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2.納稅證明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影本。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影本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影本。投標廠商非營業稅之納稅義務人者,應提上年度所得稅繳稅證明文件影本。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新設立之廠商得於投標文件內敘明其情形,免繳有關所得稅繳稅證明。(暫停營業廠商不得參與投標)
3.公司需具備資訊安全證照或國際級資訊安全相關訓練證明。
4.提供近三年內有承攬台灣電力公司或政府公務機關敏感性(機密性)資料系統開發建置實績證明。
確認無資格限制競爭情形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1.以上金額均含稅 2.本案採購金額(不含稅)5280000元;預算金額(不含稅)4800000元 [決標方式]:以合於招標文件規定且在底價以內之最低標為決標原則,並以標單上所報中文大寫之總價為準。標價超過預算者為不合格標,不予減價機會。 [標函投遞] 1.標函應於規定截標時間前寄達,逾期無效。 各項證件影本、聲明書(應加蓋與標單相同印章)、切結書(應加蓋與標單相同印章)及押標金憑證應依類別裝入標封後交寄。 (以郵局之限時掛號函件) 2.專人送達應於截標前送達本處文書課收發處,限本處上班時間內。 3.截標日及開標日如逢颱風假等不定期放假時,順延至次上班日舉行。 4.投標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或異議時,受理單位同招標機關。 [押標金有效期]廠商以銀行開發或保兌之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銀行之書面連帶保證或保險公司之保證保險單繳納押標金者,其有效期應較報價有效期長30日,不足者為不合格。 本公司廉政熱線:02-23667364,檢舉信箱:d05703@taipower.com.tw。高雄區營業處政風貪瀆檢舉電話:(07)5313375,檢舉信箱:d10963@taipower.com.tw。 更正契約文件內工作說明書之第四條第一項第十二點及第四條第四項第二點與契約文件內保固書,3/14重新上傳並延長等標期,更新截標(3/28 17:00)及開標(3/29 10:00)日期,其他內容無修改。 更正投標須知第三十四條之押標金金額及第四十八條保固保證金金額,3/28重新上傳並延長等標期,更新截標(4/2 17:00)及開標(4/3 10:00)日期,其他內容無修改。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高雄區營業處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南部地區機動工作站-(地址:812高雄市小港區平和南路129號;高雄小港郵局29-112號信箱、電話:07-8122910)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作業歷程
標案名稱 傳輸次數 更正序號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公告日 檢視
高維3B17電表及用戶資料數位化建置工作 01 113/03/06 公告
高維3B17電表及用戶資料數位化建置工作 01 01 113/03/15 公告
高維3B17電表及用戶資料數位化建置工作 01 02 113/03/29 公告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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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10018568號)
納稅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2001020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