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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公告

公告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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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先登入

無法決標
機關資料
機關資料
機關代碼 3.76.48.55
機關名稱 南投縣集集鎮公所
單位名稱 南投縣集集鎮公所
機關地址 552 南投縣 集集鎮 民生路61號
聯絡人 王筱歡
聯絡電話 (049) 2762034 #154
傳真號碼 (049) 2764576
電子郵件信箱 chi140@jiji.gov.tw
採購資料
採購資料
標案案號 113-6
標案名稱 113年度集集鎮路燈新設工程(開口契約)
標的分類 工程類
5139 - 其他土木工程
工程計畫編號 113-6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未達公告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49條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
200,000元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200,000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資料
招標資料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決標方式
最低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取得
公告日 113/02/23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領投開標
領投開標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200元
系統使用費 小助手圖示
20元
文件代收費 小助手圖示
10元
總計
230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南投縣集集鎮公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552南投縣集集鎮民生路61號
郵政匯票500元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3/02/27 17:00
開標時間 113/02/29 09:00
開標地點 552南投縣集集鎮民生路61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8000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552南投縣集集鎮民生路61號
其他
其他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南投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開工日起至113年12月31日止或契約金額用罄為止(以先至者為準)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工期很短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1.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2.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1. 具公司登記
    2. 具商業登記
  3.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4.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5.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政府登記合格之電器承裝業或水電工程行並依電氣法第75條規定具備得承攬採購之合格證件,無不良紀錄者。應附具之證明文件︰電器承裝業登記執照、當年度公會會員證。
二、投標廠商人員資格:廠商或其受雇人需具備專門技術之證明(乙種電匠或丙級室內配線技術士),應附具相關證明文件。
確認無資格限制競爭情形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須於招標文件載明者為限】
資格項目 附加說明
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如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之專業、專技或特許證書、執照、考試及格證書、合格證書、檢定證明或其他類似之文件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工程名稱:113年度集集鎮路燈新設工程(開口契約)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1、自行購取方式:自招標公告之日起至領標及投標期限止於上班時間內(上午8時至下午17時)向本所工務課具領。 2、通訊購取方式:自招標公告之日起至領標及投標期限止以限時掛號寄達(郵戳日期為憑,請預留往返郵遞時間),並附回郵郵資200元整(請於信封詳填收件人姓名、地址,否則本所無法投寄招標文件時,廠商自行負責)。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每份圖說(含標單文件)500元整(得標與否概不退還),限用郵政匯票(現金概不受理),並寫明收款人"南投縣集集鎮公所"。 [其他]:廠商之投標文件,應以書面密封,於領標及投標期限前,以郵遞或專人送達本所。 押標金以金融機關開立之支票或郵政匯票,並請註明"集集鎮公所"。 廠商應備證件及相關事項請詳閱投標須知。招標文件如有未盡事宜或與「政府採購法」相低觸時,悉依照「政府採購法」及其子法及相關法領規定辦理。 ■廠商於等標期限內應隨時注意是否有『更正事項』。 ■電子領標廠商需附經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程式列印之電子繳交憑據紙本。 ■本所標單相關文件請勿自行更改,不符者以廢標論。 其他: 法務部廉政署檢舉管道︰ 24小時電話︰「0800-286-586」 傳真檢舉專線:(02)2562-1156; 電子郵件檢舉信箱:gechief-p@mail.moj.gov.tw; 24小時檢舉中心地址: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7樓。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南投縣集集鎮公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法務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台北市中正區重慶南路1段130號、電話:02-23705840、傳真:02-23896249) 地方政府-南投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中興路660號、電話:049-2208898、傳真:049-2246053) 南投縣調查站-(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民族路486號;南投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9-22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信用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10018568號)
納稅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2001020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