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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開招標 公告

公告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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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先登入

無法決標
機關資料
機關資料
機關代碼 3.76.54
機關名稱 臺東縣政府
單位名稱 臺東縣政府
機關地址 950 臺東縣 臺東市 中山路276號
聯絡人 交通事務科,承辦人:蕭椀心小姐
聯絡電話 (089) 330580
傳真號碼 (089) 330580
電子郵件信箱 e7005@taitung.gov.tw
採購資料
採購資料
標案案號 113720420041
標案名稱 臺東縣公有停車場電動車充電設備建置暨委託維運案
標的分類 財物類
449 - 其他特殊用途之機具及其零件
財物採購性質 買受,定製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
9,400,000元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3.15交通部
補助金額
6,075,600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資料
招標資料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決標方式
最有利標
採購評選委員名單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公告日 113/02/21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領投開標
領投開標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元
系統使用費 小助手圖示
20元
文件代收費 小助手圖示
5元
總計
12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東縣政府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950臺東縣臺東市中山路276號發包中心
文件費:新台幣200元正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3/03/05 17:00
開標時間 113/03/06 09:30
開標地點 本府發包中心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新台幣:282,000元正,押標金抬頭請書寫-臺東縣政府。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寄達本府指定信箱(臺東郵局三二0信箱)或送達本府發包中心
其他
其他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東縣台東市(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廠商應於113年10月31日以前完成22支慢充充電樁(7KW以上)、4 支快充充電樁(120KW以上) 之建置。 2.需自充電樁安裝驗收合格日起維持充電樁營運3年。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履約時間短
廠商資格摘要
  1.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2.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1. 具公司登記
    2. 具商業登記
  3.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4.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電器承裝業檢附
1.需檢附電器承裝業登記證。
2.曾完成與招標標的相類似之製造、供應或承做之文件。(如附「曾完成」文件,應附如驗收紀錄、付款發票或結案證明文件等佐證)
3.如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之專業、專技或特許證書、執照、考試及格證書、合格證書、檢定證明或其他類似之文件。本案需檢附能源管理人員相關證明文件。
4.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及最近一期或上一期之納稅證明。
確認無資格限制競爭情形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須於招標文件載明者為限】
資格項目 附加說明
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如曾完成與招標標的類似之製造、供應或承做之文件、招標文件規定之樣品、現有或得標後之可取得履約所需設備、技術、財力、人力或場所之說明或品質管制能力文件等
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如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之專業、專技或特許證書、執照、考試及格證書、合格證書、檢定證明或其他類似之文件
附加說明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購取招標文件、圖說者,請自113年2月21日起,至113年3月5日止,於上班時間內持現金或匯票(註明受款人為臺東縣政府),逕向本府發包中心購領,郵購者請將招標文件費(以郵局匯票註明受款人為臺東縣政府),限時掛號郵寄臺東郵局第398號信箱購領(信封上應寫明名稱,並附預先書妥收件人姓名、住址、貼足限時掛號郵資100元之A3回件大信封),購圖者應另加郵資110 元,每人限購3份,本案提供電子領標。(廠商應自行估計郵遞往返時間) 其他: 一、餘詳「台東縣政府及所屬各機關學校財物採購投標須知」。 二、本公告刊登於政府採購公報、臺東縣全球資訊網(網址:http://www.taitung.gov.tw)及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招標資訊(網址:http://web.pcc.gov.tw),另函送洽辦機關、發包中心。 三、若截止收件日及開標日適逢天災停止上班,則順延至下一上班日同一時間截止收件及開標。 四、釋疑及異議專線電話:(089)326141轉323或324,傳真:(089)360508 五、本案如有更正事項,刊登於政府採購公報、臺東縣全球資訊網更正公告欄。 六、本案招標文件若與政府採購法相牴觸時,以政府採購法為主。 七、檢舉或申訴方式: (一)檢舉受理單位 1.法務部調查局檢舉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檢舉信箱: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 2.臺東縣調查站檢舉電話:(089)236180地址:950臺東市中興路2段731號。 3.臺東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聯絡電話:(089)311262傳真:(089)353084地址:臺東市中山路276號。 4.中央採購稽核小組聯絡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地址: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 5. 法務部廉政署受理檢舉電話:0800-286-586;檢舉信箱: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檢舉專線:(02)2381-1234;電子郵件檢舉信箱:gechief-p@mail.moj.gov.tw;24小時檢舉中心地址:10048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 (二)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聯絡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地址: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 八、本案如有更正並延後開標之處理方式:廠商於(更正前)所投之投標文件,經本府發包中心電話通知或傳真,如經廠商同意不領回,視同已投標,請勿重複投標,否則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33條第1項規定判為無效標。(餘詳更正公告之內容)。 九、「查詢押標金保證金相關資料同意書」為招標文件之一,並納入審查項目,請投標廠商依格式書寫完成後蓋章。 [履約地點]臺東縣台東市、成功鎮 [履約期限]1.廠商應於113年10月31日以前完成22支慢充充電樁(7KW以上)、4 支快充充電樁(120KW以上) 之建置。 2.需自充電樁安裝驗收合格日起維持充電樁營運3年。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東縣政府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臺東縣調查站-(地址:950臺東縣臺東市中興路二段731號;臺東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89-236180)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信用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10018568號)
納稅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2001020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