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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公告

公告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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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關資料
機關資料
機關代碼 3.95.81
機關名稱 臺南市南化區公所
單位名稱 農業及建設課
機關地址 716 臺南市 南化區 南化里230號
聯絡人 陳泓名
聯絡電話 (06) 5771513 #305
傳真號碼 (06) 5771080
電子郵件信箱 nickchan9578@mail.tainan.gov.tw
採購資料
採購資料
標案案號 112C014
標案名稱 臺南市南化區113年度路燈工程設計監造技術服務案(開口契約)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672 - 工程服務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未達公告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49條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
180,000元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工程於驗收前若有後續擴充且在採購金額扣減決標金額所得餘額範圍內,得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規定辦理。辦理後續擴充時,原有契約工程項目數量之增減,得於114年12月31日以前依原契約工程項目之單價辦理,並得以換文方式辦理,免召開議價會議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資料
招標資料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決標方式
參考最有利標精神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取得
公告日 112/12/15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領投開標
領投開標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小助手圖示
20元
文件代收費 小助手圖示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2/12/25 17:00
開標時間 112/12/26 09:00
開標地點 本所3樓發包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電子投標:http://web.pcc.gov.tw;書面投標:本所社會及行政課發包室,臺南市南化區南化里230號
其他
其他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本採購案自簽約日起至契約金額用罄為止或雙方同意終止履約。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其他: 勞務案
廠商資格摘要
  1.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2.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1. 具公司登記
    2. 具商業登記
  3.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4.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5.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經政府登記有案執業中之土木、水利、水保、電機技師事務所或依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管理條例成立之具有工程技術顧問登記證之顧問公司。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一、依電子採購作業辦法規定本案為電子領標,本案投標文件廠商請以電子投標或書面投標辦理: (一)以電子投標方式請將投標文件於截止投標日前投遞至〔政府電子採購網)(http://web.pcc.gov.tw)。 (二)書面投標方式,請親送本所社會及行政課發包室或置入書面標封內於截止收件日前以郵寄本所716臺南市南化區南化里230號。信封請註明廠商名稱、地址,因逾期送達、未裝封或信封未填寫廠商名稱、地址,將視為無效標。 二、臺南市政府政風處檢舉電話:(06)2982746 臺南郵政第22號信箱。中央採購稽核小組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南化區公所政風室電話/傳真:(06)5773208 三、因颱風及災變機關所在地停止上班時,本公告之領投標截止期限及開標日期順延至下一工作天。 四、餘詳列投標須知、契約樣本及其他招標文件。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南市南化區公所發包室 地址:南化區南化里230號 電話:06-5771513#413

申訴受理單位 臺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6號、電話:06-390l030、傳真:06-2950218)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臺南市調查處-(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208號;臺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6-2988888) 地方政府-臺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6號、電話:06-2994579、傳真:06-295021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信用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10018568號)
納稅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2001020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