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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公告

公告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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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先登入

機關資料
機關資料
機關代碼 3.76.50.63
機關名稱 嘉義縣中埔鄉公所
單位名稱 嘉義縣中埔鄉公所
機關地址 606 嘉義縣 中埔鄉 中埔村一二八號
聯絡人 陳仲威
聯絡電話 (05) 2533321 #135
傳真號碼 (05) 2536717
電子郵件信箱 cyhgcd06@mail.cyhg.gov.tw
採購資料
採購資料
標案案號 1120063
標案名稱 中埔鄉轄內路燈維修開口契約(113)
標的分類 勞務類
522 - 土木工程施工服務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未達公告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49條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
1,000,000元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採購機關保留未來得向廠商增購之權利,擴充期間自簽約日起至114年12月31日止,後續可擴充至本契約採購金額1,450,000元整。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資料
招標資料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決標方式
參考最有利標精神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取得
公告日 112/12/06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領投開標
領投開標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250元
系統使用費 小助手圖示
25元
文件代收費 小助手圖示
13元
總計
288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嘉義縣中埔鄉公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606嘉義縣中埔鄉中埔村一二八號
500元整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2/12/15 09:00
開標時間 112/12/15 09:30
開標地點 本所二樓發包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606嘉義縣中埔鄉中埔村一二八號二樓財行課
其他
其他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嘉義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13年1月1日起至113年12月31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其他: 勞務類
廠商資格摘要
  1.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2.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1. 具公司登記
    2. 具商業登記
  3.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4.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5.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經政府登記合格之電器承裝業、水電工程業廠商或依法得承攬本案(營業項目須與本案標的相關)之廠商。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須於招標文件載明者為限】
資格項目 附加說明
廠商信用之證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自行至本所二樓發包室購取或郵購,郵購者限用郵局匯票(以中埔鄉公所為抬頭)為限,郵購招標文件者應備妥回件信封貼足郵資否則不予受理。[電子領標]至「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之網站http://web.pcc.gov.tw下載招標文件,採電子領者應將電子憑據書面明細一併裝入證件封套內投遞,以利本所查驗。[其它]:一、所有內外封套外部皆須書明投標廠商名稱、地址,如未依規定辦理依政府採購法第50條規定為不合格標。二、投標文件應以書面密封,於投標文件收受截止期限前,以郵遞或親自送至本所二樓財行課並完成簽收確認。三、參加投標廠商應繳證件應與正本(原件)內容相符之影印本。四、廠商如對招標文件有疑義者,應於開標2日前以書面向本所提出,逾期限者不予受理。五、本所檢舉單位:本所政風服務信箱:中埔郵局第16號信箱 電話:(05)2534073、電子信箱:cyhgcd11@mail.cyhg.gov.tw 六、本案開標不另行通知,遇減價情形未到場者視同放棄減價權利,如減價情形全無廠商到場者,再擇時通知減價。七、電子招標文件,廠商不得任意重製.轉載或篡改。八、本案依政府採購法第49條及中央機關未達公告金額採購招標辦法第2條第1項第3款之情形,擬公開徵求3家以上廠商之書面報價或企劃書,擇符合需要者辦理比價或議價,如未能取得3家以上廠商之書面報價或企劃者,依同辦法第3條規定改採限制性招標。九、截止投標日及開標日,主辦機關所在地因颱風天候或其他因素等停止辦公,投標截止時間及開標時間延長至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開標時間。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嘉義縣中埔鄉公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嘉義縣調查站-(地址:613嘉義縣朴子市朴子一路1號;朴子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5-36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地方政府-嘉義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612嘉義縣太保市祥和一路東段一號、電話:05-3620121、傳真:05-3620008)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信用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10018568號)
納稅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2001020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