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公告
公告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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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關資料 | |
機關代碼 | A.13.6.5 |
機關名稱 | 經濟部水利署臺北水源特定區管理分署 |
單位名稱 | 經濟部水利署臺北水源特定區管理分署 |
機關地址 | 231 新北市 新店區 北新路1段45巷5號4樓 |
聯絡人 | 林奎佐 |
聯絡電話 | (02) 29173282 #358 |
傳真號碼 | (02) 29117280 |
電子郵件信箱 | aa12064@ms2.wra.gov.tw |
採購資料 | |
標案案號 | MOEAWRA1130242 |
標案名稱 | 113-114年臺北水源特定區水文監測計畫(1/2) |
標的分類 |
勞務類 85 - 研發服務 |
財物採購性質 |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
採購金額級距 |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
辦理方式 | 自辦 |
依據法條 |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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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否
WTO政府採購協定排除理由:12.與研究發展有關之服務。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否
臺紐經濟合作協定排除理由:12.與研究發展有關之服務。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否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12.與研究發展有關之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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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 否 |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 否 |
預算金額 |
2,80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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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後續擴充 |
是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計畫為2年計畫之第1年計畫,機關得依據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規定,保留未來向廠商增購之權利;惟該年度工作績效未經機關審核通過或次年度服務建議書提送1次未獲機關核可者,則喪失承辦次年度計畫之權利。經本分署審核通過後始取得優先議價權,議價不成本分署得重新辦理評選;本計畫擬增購第2年(114年1月1日至114年12月15日止),第2年金額為新臺幣28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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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受機關補助 | 否 |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 否 |
招標資料 | |||
招標方式 |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 ||
決標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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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1 | ||
招標狀態 |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 ||
公告日 | 112/11/27 | ||
是否複數決標 | 否 | ||
是否訂有底價 |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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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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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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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屬特殊採購 | 否 | ||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 否 | ||
是否屬統包 | 否 | ||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 否 | ||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 否 | ||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 否 | ||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 否 | ||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 否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 否 |
領投開標 |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否 |
截止投標 | 112/12/08 09:00 |
開標時間 | 112/12/08 09:30 |
開標地點 | 231新北市新店區北新路1段45巷5號4樓 |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 否 |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 否 |
投標文字 | 正體中文 |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 231新北市新店區北新路1段45巷5號4樓 |
其他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 否 | ||||||||||
履約地點 |
新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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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約期限 | 自113年1月1日或決標次日起(較晚者)至113年12月15日 | ||||||||||
是否刊登公報 | 是 | ||||||||||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 是 | ||||||||||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其他: 勞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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廠商資格摘要 |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二、應檢附相關證明文件: (一)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1.廠商為研究機構、社團法人、財團法人者,登記或設立應具有土木、水利或水土保持等相關項目。 2.廠商為公司者,營業登記或設立應具有研究展服務業、土木、水利或水土保持等相關執業項目,如為工程技術顧問公司,須領有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核發之技術顧問公司登記證及中華民國工程技術顧問全國商業公會或地方公會會員證。 3.廠商為學校者,須以學校名義出具同意計畫主持人參與本案之授權書或相關公文。 (二)納稅證明文件(依規定毋須繳納者請佐附相關證明)。 (三)以上相關證明文件,請提供影印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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確認無資格限制競爭情形 |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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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 否 | ||||||||||
附加說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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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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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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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
◎ |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 |
◎ | 信用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10018568號) | |
◎ | 納稅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20010202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