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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更正公告

公告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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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關資料
機關資料
機關代碼 3.97.29
機關名稱 高雄市政府交通局
單位名稱 智慧運輸中心
機關地址 800 高雄市 新興區 中正三路二十五號8樓
聯絡人 涂嘉芸
聯絡電話 (07) 2299825 #701
傳真號碼 (07) 2299806
電子郵件信箱 yun5335@kcg.gov.tw
採購資料
採購資料
標案案號 113015
標案名稱 112-113年度高雄市脆弱路段智慧化號誌交控應用計畫委託專業服務案
標的分類 勞務類
911 - 政府行政服務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巨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WTO政府採購協定排除理由:38.我國GPA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38.我國ASTEP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
35,000,000元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3.15交通部
補助金額
14,000,000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資料
招標資料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採購評選委員名單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公告日 112/11/23
原公告日 112/11/09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領投開標
領投開標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小助手圖示
20元
文件代收費 小助手圖示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12/12/04 17:30
開標時間 112/12/05 11:00
開標地點 800高雄市新興區中正三路二十五號8樓第三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為確保廠商於履約期限依契約約定履約之用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高雄市新興區中正三路二十五號8樓政風室或郵寄至高雄新興郵局第00670號信箱
其他
其他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高雄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得標廠商應於決標次日起15日曆天內提出13份工作計畫書,餘詳契約第7條規定。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其他: 本案為勞務案
廠商資格摘要
  1.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僅須符合1、2、3、4任一項):
(一) 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僅須符合1、2、3、4任一項):
1.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或團體:
(1)依法核准設立之登記證明文件。
(2)章程:須有從事智慧型運輸系統、運輸規劃、交通分析
、資訊服務或其他有關運輸科技業務規定。
2.交通技師事務所:
(1)執業執照(開業證明)
(2)當年度執業所在地技師公會有效會員證或公會會員證
3.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營業項目應具有交通工程項目):
(1)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登記證
(2)工程技術顧問全國商業同業公會或地方同業公會會員證
(3)技師執業執照
4.其他業類: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營業項目須有管理顧問業、其他顧問服務業、資訊軟體服務業之一,廠商得於投標前至經濟部商業司建置之『全國商工行政服務入口網』(http://gcis.nat.gov.tw/main/indexC.jsp)-商工登記資料公示查詢系統,下載列印登記資料,納入投標文件。(註:自98年4月13日起廢止營利事業統一發證制度,原營利事業登記證不可作為證明之用)
其他應附具之證明文件詳參投標須知第42點規定。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須於招標文件載明者為限】
資格項目 附加說明
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交通技師事務所之執業執照(開業證明)。 工程技術顧問公司之技師執業執照。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附加說明
(一)電子招標文件版權為本局所有,不得任意複製、抄襲、轉載、篡改,但經招標單位同意者,不在此限。 (二)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如有疑義或異議者,請依政府採購法向招標機關申請釋疑或提出異議。 (三)本招標案於招標期間有任何資料更正或變更,請隨時注意本局招標網站(http://www.tbkc.gov.tw)之公告。 (四)電子領標網址:http://web.pcc.gov.tw/。 (五)高雄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電子檢舉信箱:procure@kcg.gov.tw。 (六)本案有權參加開標之每一投標廠商人數為2人,出席人員應由負責人或攜帶委託代理授權書之代理人,攜帶身分證件、印章及出席證明按照開標時間及地點參加開標,並均需攜帶本機關發售招標文件中所附之「出席證明」,以備依政府採購法第51條、第53條、第54條或第57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未派員到場者或有視同未到場之情形者,本局不另行通知,視同放棄前述各項權利;對於本機關開標前當場說明之事項,視為同意。 (七)本採購開標採不分段開標。所有投標文件併服務建議書乙式25份置於一標封內,不必按文件屬性分別裝封。 (八)廠商報價總價若超過本採購預算金額者為不合格標,不予減價機會。 (九)本案倘截止投標日或開標日因故經高雄市政府宣布停止辦公者,領、投標截止時間或開標時間依序順延至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時間、地點,本局不另行通知。 【更正公告】 1.修正勞務採購契約第7條第1項履約期限不一致部分。 2.修正投標須知第32點保固期限為5年。 3.修正工作說明書【附件2】資料處理工作站規格第5項不一致之處,及第12項保固期修正為5年。 [補充檢舉受理單位]:高雄市政府政風處檢舉電話:0800025025、傳真:(07)3313655檢舉信箱:高雄市郵政2299號信箱、E-mail:eth@kcg.gov.tw。地址:高雄市苓雅區四維3路2號2樓。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高雄市政府交通局

申訴受理單位 高雄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2238、傳真:07-3315313)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高雄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3239、傳真:07-3315313)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作業歷程
標案名稱 傳輸次數 更正序號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公告日 檢視
112-113年度高雄市脆弱路段智慧化號誌交控應用計畫委託專業服務案 01 112/11/09 公告
112-113年度高雄市脆弱路段智慧化號誌交控應用計畫委託專業服務案 01 01 112/11/23 公告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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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10018568號)
納稅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2001020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