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電子採購網

:::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公告

公告日:

招標文件會員線上瀏覽
請先登入

機關資料
機關資料
機關代碼 A.21.2
機關名稱 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
單位名稱 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
機關地址 115 臺北市 南港區 研究院路一段130巷109號
聯絡人 朱津豪
聯絡電話 (02) 27877848
傳真號碼 (02) 26531309
電子郵件信箱 5377134@fda.gov.tw
採購資料
採購資料
標案案號 113TFDA-JFDA-201
標案名稱 「113年度委託科技計畫-評選類」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5 - 研發服務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WTO政府採購協定排除理由:12.與研究發展有關之服務。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臺紐經濟合作協定排除理由:12.與研究發展有關之服務。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12.與研究發展有關之服務。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
83,119,000元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資料
招標資料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採購評選委員名單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公告日 112/10/25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領投開標
領投開標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小助手圖示
20元
文件代收費 小助手圖示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2/11/13 17:00
開標時間 112/11/14 09:00
開標地點 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臺北市南港區研究院路一段130巷109號)F棟2樓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5臺北市南港區研究院路一段130巷109號秘書室
其他
其他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決標日起至113年12月31日止,詳附加說明欄。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無預算
廠商資格摘要
  1.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投標廠商基本資格視各分項計畫研究重點(參照下表或附錄一)提報內容核定及應檢附之資格證明文件(廠商需提出資格文件影本繳驗,必要時本署並得通知廠商提供正本供查驗):
(一)序號1,2
1.財(社)團法人團體、公、協、學會
2.政府機關及其附屬之研究機構
3.經政府合法登記之公司、行號、機構
(二)序號3,4,5,7,8,10,12,14,15,18,21,22,24,25,26,29
1.財(社)團法人團體、公、協、學會
2.公(私)立大專院校(或其院、系、所)
3.政府機關及其附屬之研究機構
4.經政府合法登記之公司、行號、機構
5.經政府合法登記之醫療機構(含醫院、診所)
(三)序號6
1.公(私)立大專院校(或其院、系、所)
(四)序號9,23
1.財(社)團法人團體、公、協、學會
2.公(私)立大專院校(或其院、系、所)
3.政府機關及其附屬之研究機構
(五)序號11,13,16,17,20,28
1.財(社)團法人團體、公、協、學會
2.公(私)立大專院校(或其院、系、所)
3.政府機關及其附屬之研究機構
4.經政府合法登記之公司、行號、機構
(六)序號19
1.財(社)團法人團體、公、協、學會
2.公(私)立大專院校(或其院、系、所)
確認無資格限制競爭情形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七)序號27 1.財(社)團法人團體、公、協、學會 2.公(私)立大專院校(或其院、系、所) 3.政府機關及其附屬之研究機構 4.經政府合法登記之醫療機構(含醫院、診所) (八)序號30 1.財(社)團法人團體、公、協、學會 2.政府機關及其附屬之研究機構 (九)序號31 1.公(私)立大專院校(或其院、系、所) 2.經政府合法登記之醫療機構(含醫院、診所) 二、應檢附之資格證明文件: ■ 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影本【如: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機構或團體依法須辦理設立登記之證明文件、工廠登記證明文件、許可登記證明文件、執業執照、開業證明、立案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 上開證明,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廠商附具之證明文件,其內容與招標文件之規定有異,但截止投標前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該廠商最新資料符合招標文件規定者,機關得允許廠商列印該最新資料代之。 □ 本採購屬經濟部投資審議委員會公告「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之資訊服務採購,廠商不得為大陸地區廠商、第三地區含陸資成分廠商及經濟部投資審議委員會公告之陸資資訊服務業者。(上開業務範疇及陸資資訊服務業清單公開於經濟部投資審議委員會網站http://www.moeaic.gov.tw/)。 □ 本採購內容涉及國家安全,不允許大陸地區廠商、第三地區含陸資成分廠商及在臺陸資廠商參與。 □ 本案開放條約或協定國家之廠商參與投標,外國廠商須在我國設立營業據點始得完成履約事項,須附具經我國政府認許之分公司、分支機構或辦事處等登記證明文件;可跨國提供採購標的者,如貨物進口、以書面或電子網路傳輸採購標的或在臺有代理者,不在此限。)。其中外國廠商部分,如為原文須經公證或認證之中文譯本,至中文譯本之認證得由我國駐外代表館處為之,但外國廠商依該國情形提出有困難者,得於投標文件內敘明其情形或以其所具有之相當資格代之(適用我國締結之條約或協定採購案應勾選)。 ■ 廠商納稅之證明: (1)營業稅繳稅證明: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本項適用於依營業稅法須報繳營業稅者之情形) (2)所得稅證明:最近一期之所得稅申報證明文件。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年證明文件者,得以前一年之納稅證明文件代之。 (3)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4)依法免繳納營業稅或所得稅者,應繳交核定通知書影本或其他依法免稅之證明文件影本。 □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影本(如:會員證)。 ■ 前述相關證明,下列單位得以組織條例、規程之影本或准予投標之公函正本(大專院校以院、系、所名義投標者,至少應附校方准予投標公函正本)(附於投標文件內)代之: 1.公(私)立大專院校(或其院、系、所) 2.政府機關及其附屬之研究機構 三、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一份)(投標廠商及負責人均需用印)。 四、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廠商審查表(一份)。 五、每一投標計畫之招標投標及契約三用文件(正本一式二份)、標價清單(正本一份)及「委託代理(代理出席/使用印章)授權書」(正本一份)。 六、共同投標協議書(正本一份)(經法院或民間公證人公證或認證) 【僅限跨學術或非營利機構(廠商)共同申請整合型研究計畫者繳交,申請其他單項(非整合型)研究計畫者免交。】 七、另如允許合作社為投標廠商,且投標廠商為合作社者,應依合作社法之規定,並附具合作社章程,且章程業務項目需涵蓋本採購委託工作項目。 其他: 1.履約期限:廠商應自決標日起(如於112年決標,則履約期限自113年1月1日開始起算)至113年12月31日以前完成履行採購標的之供應。 2.如對本採購案資格、規格內容有任何疑問,請依附錄ㄧ各項研究重點洽相關聯絡人及單位。 3.投標廠商報價不得逾各分項預算金額,投標廠商報價超過各分項預算金額者,依政府採購法第50條第1項第2款暨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96年10月2日工程企字第09600396110號函規定,列為不合格標,不予減價機會。 4.開標及審查時間因囿於系統欄位缺乏,於此說明: 研究重點序號1-14:民國112年11月14日09時00分起。 研究重點序號15-31:民國112年11月14日14時00分起。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衛生福利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5臺北市南港區忠孝東路6段488號5樓、電話:02-85906579、傳真:02-85906050)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招標品項
招標品項
品項編號 1
品項名稱 D-113-000131
預估數量 1
單位
預算金額 4,500,000元
品項編號 2
品項名稱 D-113-000133
預估數量 1
單位
預算金額 4,400,000元
品項編號 3
品項名稱 D-113-000422
預估數量 1
單位
預算金額 2,500,000元
品項編號 4
品項名稱 D-113-000451
預估數量 1
單位
預算金額 2,000,000元
品項編號 5
品項名稱 D-113-000454
預估數量 1
單位
預算金額 1,250,000元
品項編號 6
品項名稱 D-113-000731
預估數量 1
單位
預算金額 1,703,000元
品項編號 7
品項名稱 F-113-000311
預估數量 1
單位
預算金額 2,585,000元
品項編號 8
品項名稱 F-113-000312
預估數量 1
單位
預算金額 2,585,000元
品項編號 9
品項名稱 F-113-000313
預估數量 1
單位
預算金額 2,830,000元
品項編號 10
品項名稱 F-113-000314
預估數量 1
單位
預算金額 1,020,000元
品項編號 11
品項名稱 F-113-000342
預估數量 1
單位
預算金額 1,455,000元
品項編號 12
品項名稱 F-113-000351
預估數量 1
單位
預算金額 7,780,000元
品項編號 13
品項名稱 F-113-000362
預估數量 1
單位
預算金額 782,000元
品項編號 14
品項名稱 F-113-000371
預估數量 1
單位
預算金額 2,020,000元
品項編號 15
品項名稱 F-113-000372
預估數量 1
單位
預算金額 1,598,000元
品項編號 16
品項名稱 F-113-000008
預估數量 1
單位
預算金額 2,000,000元
品項編號 17
品項名稱 F-113-000221
預估數量 1
單位
預算金額 2,000,000元
品項編號 18
品項名稱 F-113-000331
預估數量 1
單位
預算金額 1,710,000元
品項編號 19
品項名稱 F-113-000333
預估數量 1
單位
預算金額 3,055,000元
品項編號 20
品項名稱 F-113-000361
預估數量 1
單位
預算金額 1,375,000元
品項編號 21
品項名稱 D-113-000452
預估數量 1
單位
預算金額 2,240,000元
品項編號 22
品項名稱 D-113-000453
預估數量 1
單位
預算金額 3,136,000元
品項編號 23
品項名稱 B-113-000511
預估數量 1
單位
預算金額 2,500,000元
品項編號 24
品項名稱 M-113-000561
預估數量 1
單位
預算金額 5,400,000元
品項編號 25
品項名稱 F-113-000332
預估數量 1
單位
預算金額 3,800,000元
品項編號 26
品項名稱 D-113-000442
預估數量 1
單位
預算金額 3,595,000元
品項編號 27
品項名稱 B-113-000531
預估數量 1
單位
預算金額 5,000,000元
品項編號 28
品項名稱 B-113-000532
預估數量 1
單位
預算金額 1,500,000元
品項編號 29
品項名稱 B-113-000541
預估數量 1
單位
預算金額 1,800,000元
品項編號 30
品項名稱 M-113-000112
預估數量 1
單位
預算金額 4,250,000元
品項編號 31
品項名稱 D-113-000741
預估數量 1
單位
預算金額 750,000元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信用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10018568號)
納稅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2001020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