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開招標
更正公告
公告日:
機關資料 | |
機關代碼 | 3.13.32.27 |
機關名稱 |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綜合施工處 |
單位名稱 |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綜合施工處 |
機關地址 | 116 臺北市 文山區 景隆街22號 |
聯絡人 | 工務組採購課 |
聯絡電話 | (02) 29340505 #113 |
傳真號碼 | (02) 29343635 |
電子郵件信箱 | d6020204@taipower.com.tw |
採購資料 | |
標案案號 | 6020752201 |
標案名稱 | 湖山水庫及集集攔河堰南岸聯絡渠道南岸二小水力發電工程 |
標的分類 |
工程類 5164 - 電力工程 |
工程計畫編號 | |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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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物採購性質 |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
採購金額級距 | 巨額 |
辦理方式 | 自辦 |
依據法條 |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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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否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是 |
是否採用電子競價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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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為商業財物或服務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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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 |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 |
預算金額 |
756,99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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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後續擴充 | 否 |
是否受機關補助 | 否 |
是否含特別預算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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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標資料 | |||
招標方式 | 公開招標 | ||
決標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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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2 | ||
更正序號 | 01 | ||
招標狀態 |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 ||
公告日 | 107/11/30 | ||
原公告日 | 107/11/22 | ||
是否複數決標 | 否 | ||
是否訂有底價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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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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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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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屬特殊採購 | 否 | ||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 是 | ||
是否屬統包 | 是 | ||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 否 | ||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 否 | ||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 是 | ||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 否 | ||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 否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 否 |
領投開標 |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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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否 |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 是 |
截止投標 | 107/12/05 17:00 |
開標時間 | 107/12/06 10:00 |
開標地點 | 116臺北市文山區景隆街22號(開標室) |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新臺幣1,60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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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標文字 | 正體中文 |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 116臺北市文山區景隆街22號 |
其他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 否 | ||||||||||
履約地點 |
雲林縣(非原住民地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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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約期限 | 決標日之次日起10日曆天內開工,及詳特訂條款5.工程期限 | ||||||||||
是否刊登公報 | 是 | ||||||||||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
否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台電公司統包工程採購承攬契約標準版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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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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廠商資格摘要 | (一)一般規定:詳本案投標須知七、(二)共同投標:1.基本資格:(1)共同投標商及分包商組合後提出「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證明文件營業項目應包括A、B、C三項,A、B 項為必要項目,A項投標商為代表商,C項不足由分包商替代;共同投標商如為外國商應附該國核發合法登記或設立文件,應述明項目符合(1)A 項,…。A.CB01010機械設備製造業或E604010機械安裝業或CC01010發電、輸電、配電機械製造業。B.E101011甲等綜合營造業。C.I101061工程技術顧問業或技師事務所或建築師事務所。(2)非拒往戶及無退票證明;若為外國商…。(3)納稅證明,…。2.特定資格:共同投標代表商應具備:A.(A)或(B)實績:(A)至少自民國86年1月1日起曾完成單部機組額定輸出不小於1730kW之發電廠柴油引擎發電機組或氣渦輪發電機組或汽電共生或蒸汽渦輪發電機組或水輪發電機組安裝實績;(B)至少自民國86年1月1日起完成機電系統「設計及施工」實績,…。B.財力:經會計師簽證或審計機關審定之上一會計年度或最近一年度財務報告及所附報表:(A)權益不低於新臺幣陸仟萬元。(B)流動資產不低於流動負債。(C)總負債金額不超過權益四倍。(三)單獨投標。餘詳本案投標須知七、 | ||||||||||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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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
是
廠商應附具之特定資格證明文件:
【須於招標文件載明者為限】
1.具有相當經驗或實績。
2.具有相當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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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加說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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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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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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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業歷程
標案名稱 | 傳輸次數 | 更正序號 |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 公告日 | 檢視 |
註:
◎ |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 |
◎ | 紅色字體表示此次更正公告與前次之差異,前次公告內容於滑鼠移至文字上方時自動顯示。 | |
◎ | 信用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10018568號) | |
◎ | 納稅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20010202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