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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開招標 公告

公告日:


機關資料
機關資料
機關代碼 A.13.34.12.7
機關名稱 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天然氣事業部觀塘液化天然氣廠
單位名稱 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天然氣事業部觀塘液化天然氣廠
機關地址 328 桃園市 觀音區 環科路333號
聯絡人 黃巧菱
聯絡電話 (03) 4737466 #107
傳真號碼 (03) 4737466
電子郵件信箱 629421@cpc.com.tw
採購資料
採購資料
標案案號 L40133018
標案名稱 無人機干擾器採購一批
標的分類 財物類
449 - 其他特殊用途之機具及其零件
財物採購性質 買受,定製
採購金額級距 未達公告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
1,299,999元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資料
招標資料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決標方式
最低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公告日 114/02/20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領投開標
領投開標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小助手圖示
20元
文件代收費 小助手圖示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4/02/27 17:00
開標時間 114/03/03 14:00
開標地點 328桃園市觀音區環科路333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64500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天然氣事業部觀塘液化天然氣廠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
● 線上繳納押標金服務將連結到台灣票據交換所「金融業代收即時服務平台」,提供廠商轉帳存入機關帳戶,廠商必須備有讀卡機與銀行金融卡才能作業,且距截止投標期限不足5分鐘時,將不允許線上繳納押標金,請廠商提早作業。
● 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時,將由台灣票據交換所收取轉帳手續費,轉帳金額10萬元以下手續費每次10元,超過10萬元手續費每次20元。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28桃園市觀音區環科路333號
其他
其他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桃園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決標日次日起90日曆天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無預算
廠商資格摘要
  1.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2.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1. 具公司登記
    2. 具商業登記
  3.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4.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凡稅證齊全(如係不需要納稅之廠商請提供「免徵營業稅」之證明文件),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項目至少載有「電信管制射頻器材裝設工程業(E701030)」或「電信管制射頻器材輸入業(F401021)」或「電信管制射頻器材製造業(CC01100)」等其中一項相關業務製造或買賣之廠商。投標廠商資格需檢附文件(影本)供審查。前項證明,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檢附文件如下:
1. 投標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2. 廠商納稅之證明。(最近一期或前一期)
3. 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4. 廠商具有維修、維護或售後服務能力之證明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須於招標文件載明者為限】
資格項目 附加說明
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如曾完成「無人機干擾槍或與無人機干擾槍具類似製造之採購案,如無人機干擾器等」,需檢附該案採購機關(構)出具之驗收合格證明文件或啟用後功能正常之使用情形證明文件,如該證明文件未清楚表示前述之採購案內容,廠商應另檢附該案之契約文件供審(契約可節錄部分條文內容,但須能看出訂約雙方之公司名稱、負責人名稱、含前述採購案內容及範圍等文件)。
廠商具有維修、維護或售後服務能力之證明 廠商須提出具有本案交付標的物維修能力之相關證明,如相關人員具專業訓練證明(例:電磁能力認證等射頻專業認證),或曾參與相關維護案之實績(例:維修單或維修紀錄),以確保履約品質、證明廠商具備足夠專業技能。
其他法令規定或經主管機關認定者 (1)基於廠商違法或違約行為,經本公司依政府採購法第101條第1項規定通知後,於程序進行中,尚未依第102條第3項規定刊登政府採購公報之廠商,不得參與本公司之採購。 (2)本案屬經濟部投資審議司公告「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之資訊服務採購,廠商不得為大陸地區廠商、第三地區含陸資成分廠商及經濟部投資審議司公告之陸資資訊服務業者。 (3)本採購內容涉及國家安全,不允許大陸地區廠商、第三地區含陸資成分廠商及在臺陸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本廠為臨時辦公室,目前暫無傳真號碼。 !!由於本廠押標金抬頭較長,倘若有因系統字數限制無法完全輸入而後面用手寫之形況,導致前面為電腦字體後面為人工手寫,煩請廠商告知開票機構於手寫之處蓋開票機構發票人印鑑(蓋小章),以利資格審查!! 1. 投標時價格封裡應檢附「廠商標單(報價單封面)總表」及「廠商標單(報價單)明細表」,勿放置其他文件。 2. 由於本廠作業時間的關係,投標文件請於截標日16:30前寄達或送達「桃園市觀音區環科路333號一樓」,逾時不予收件。 3. 廠商投標時請務必詳閱招標須知並檢附相關文件。 ※標函請註明投標廠商名稱、地址、統一編號、電話及採購案號等。 ※開標時間廠商不到場,則視為放棄優先減價、比減價之權利。 4. 本案契約之訂定係依公共工程委員會之契約範本並略作調整以符合本公司需求。 5. 投標廠商得按公告之開標時間由負責人或委託代理人出示「委任授權書」(本單請由廠商出席代表於開標會場繳交,勿置入廠商投標文件中)及身分證明文件參加開標,廠商參加開標人數以不超過二人為限。 6.廠商其他應檢附文件請詳招標文件規定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天然氣事業部觀塘液化天然氣廠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臺中市調查處-(地址:403臺中市西區英才路525號;臺中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2303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信用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10018568號)
納稅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2001020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