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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開招標 公告

公告日:


機關資料
機關資料
機關代碼 3.15.86.3
機關名稱 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高雄港務分公司
單位名稱 維護管理處
機關地址 804 高雄市 鼓山區 蓬萊二路1號
聯絡人 孫謀正(07-5622247)/陳金川(07-5622106)
聯絡電話 (07) 5622106
傳真號碼 (07) 5333400
電子郵件信箱 T02254@twport.com.tw
採購資料
採購資料
標案案號 A3E001120
標案名稱 114年度高雄港區公用道路AC路面修補暨道路巡查修補工程(開口契約)
標的分類 工程類
5131 - 快速道路(不含高架快速道路), 街道, 馬路, 鐵路及機場跑道
工程計畫編號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
29,164,106元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資料
招標資料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決標方式
最低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公告日 113/11/06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領投開標
領投開標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小助手圖示
20元
文件代收費 小助手圖示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3/11/20 14:00
開標時間 113/11/20 15:00
開標地點 高雄市鼓山區蓬萊二路1號本分公司維護管理處1樓電子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新台幣145萬元。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應於截止投標時間前寄達高雄郵政9之5號信箱,或持送本分公司維護管理處工務科投標箱(804高雄市鼓山區蓬萊二路1號),逾時無效。
其他
其他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高雄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詳附加說明及契約規定。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工期很短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1.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2.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1. 具公司登記
  3.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4.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5.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乙等(含)以上綜合營造業。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須於招標文件載明者為限】
資格項目 附加說明
廠商信用之證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附加說明
本採購案為開口契約採單價決標(多項,未採分項決標,以單價乘以預估數量之和決定得標廠商),招標及契約數量為預估數量,得標廠商以派工單實際數量計算為準,預估採購金額上限為新台幣29,164,106元整(含稅)。 〔履約期限〕:本「開口契約」履約期限,為確保道路巡查期間跨年度不中斷,以本分公司通知開工日起至114年12月31日或預估採購金額用罄,二者以先屆者為準,惟機關因素須辦理提前或延長結案,則以此優先。 〔決標原則〕:採購法第52條第1項第1款規定之訂有底價之採購,以合於招標文件規定,且在底價以內之最低標為得標廠商。 〔開標方式〕:本採購採分段開標,資格(證件)、價格(標單)一次投標分段開標,投標廠商就各段標之標封分別裝封,一併裝入外標封並密封。 〔投摽文件〕: (一)證件封內裝: 1.押標金。 2.投標廠商聲明書。 3.納稅證明文件影本。 4.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文件影本。 5.綜合營造業登記證影本。 6.承攬工程手冊影本(第1頁至第12頁,其中若空白表格頁仍需影印)。 7.當年度公會會員證影本。 8.廠商信用證明。 9.切結書1(詳投標須知)。 (二)標單封內裝:標單封內裝:工程採購標單、詳細價目表、單價分析表。 餘詳投標須知、工程採購投標須知補充說明規定。 〔圖說不明查詢單位〕:本分公司維護管理處土木修繕科,電話07- 5622247。 〔文件不明查詢單位〕:本分公司維護管理處工務科,電話07- 5622106。 〔注意事項〕: (一)屬營造業者,營造業承攬工程手冊影本,應從第1頁影印至第12頁(其中若含空白表格頁仍均需影印),否則視為不合格標。 (二)投標廠商以銀行出具之「押標金連帶保證書」繳納押標金時,該保證書第6點已載明:「本保證書由本行負責人或代表人簽署,加蓋本行印信或經理職章後生效。」,應請該行負責人或代表人簽署,並加蓋該行印信或經理職章,否則視為不合格標。 (三)納稅證明,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税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四)決標後得標廠商應於決標次日起十日內繳納履約保證金新台幣290萬元。 (五)「切結書1」應填投標廠商名稱,並加蓋投標廠商印章及負責人印章,否則視為不合格標。 〔其他〕: (一)招標文件陳列於本分公司維護管理處工務科供廠商閱覽,餘詳投標須知,附件及補充說明,採電子領標者並請詳閱「電子領標注意事項」之電子檔。 (二)開標當日因故停止上班,開標時間,截止投標時間,以其次一辦公日之同一開標時間、截止投標時間代之。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高雄港務分公司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航業調查處高雄站-(地址:806高雄市前鎮區佛公路167號;高雄市郵政44-30號信箱、電話:07-8134888 )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仁愛路1段50號、電話:02-23492790、傳真:02-23895930)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信用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10018568號)
納稅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2001020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