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電子採購網

:::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公告

公告日:


機關資料
機關資料
機關代碼 3.13.31.82
機關名稱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核能發電廠
單位名稱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核能發電廠
機關地址 207 新北市 萬里區 野柳里八斗60號
聯絡人 許智程
聯絡電話 (02) 24985990 #2329
傳真號碼 (02) 24982624
電子郵件信箱 u882237@taipower.com.tw
採購資料
採購資料
標案案號 3511309156
標案名稱 114~115年度北展館電扶梯及昇降機全責保養工作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86 - 附帶於金屬產品、機械及設備維修之服務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未達公告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49條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
806,085元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資料
招標資料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決標方式
最低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取得
公告日 113/10/31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領投開標
領投開標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50元
系統使用費 小助手圖示
20元
文件代收費 小助手圖示
3元
總計
73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核能發電廠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3/11/07 16:00
開標時間 113/11/08 10:00
開標地點 207新北市萬里區野柳里八斗60號 (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為確保廠商誠信履約,故收履約保證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07新北市萬里區野柳里八斗60號 (供應組)
其他
其他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新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114年1月1日起至115年12月31日止,詳施工細則說明書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本公司核定之契約條款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其他: 勞務案
廠商資格摘要
  1.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2.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1. 具公司登記
    2. 具商業登記
  3.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4.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廠商資格
(一) 政府核准登記或設立之公司行號,其營業項目須有電梯安裝工程業E603020及昇降設備專業廠商登記證明。(證明文件未附或審查不合格者,視同無效標)
(二) 投標廠商需提出有維護OTIS電扶梯、昇降機能力之證明文件或提出曾承攬全責制保養契約(含電扶梯及昇降機)並已竣工(驗收合格)之證明。(證明文件未附或審查不合格者,視同無效標)
(三)餘詳施工細則說明書及投標須知。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須於招標文件載明者為限】
資格項目 附加說明
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如曾完成與招標標的類似之製造、供應或承做之文件、招標文件規定之樣品、現有或得標後之可取得履約所需設備、技術、財力、人力或場所之說明或品質管制能力文件等
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如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之專業、專技或特許證書、執照、考試及格證書、合格證書、檢定證明或其他類似之文件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1)以上金額均含稅。 (2)本案採購金額(不含稅) 767,700 元,預算金額(不含稅) 767,700元 本案已上政府電子採購網且允許電子領標,廠商可至該網站〈網址:ttp://web.pcc.gov.tw/〉下載招標文件 [其它]: 1.開標後當場進行決標程序,開標時未到場者,除非其報價為最低價並進底價即決標,否則視同放棄優減及比減之權利。 2.檢舉機關之連絡電話: 台電公司廉政熱線:02-23667364(核二廠:02-24983374)招標機關廉政電子郵箱: d05703@taipower.com.tw(核二廠:d35163@taipower.com.tw) 3.預算金額含「營業稅」。 4.標價超過預算者為不合格標,不予減價機會。 5.營利事業登記證已不再作為証明文件,廠商請提供相關之証明文件供審,未附視同無效標。 6.依中央機關未達公告金額採購招標辦法第3條,第一次公告結果,未能取得三家以上廠商之書面報價或企劃書者,改採限制性招標辦理。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核能發電廠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新北市調查處-(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漢生東路193巷2號;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6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信用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10018568號)
納稅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2001020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