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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開招標 公告

公告日:


機關資料
機關資料
機關代碼 3.79.56
機關名稱 臺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
單位名稱 住宅服務科
機關地址 110 臺北市 信義區 市府路1號9樓
聯絡人 張庭毓
聯絡電話 (02) 27772186 #2924
傳真號碼 (02) 27771037
電子郵件信箱 udd-p3621@mail.taipei.gov.tw
採購資料
採購資料
標案案號 1110615NS
標案名稱 111年度「11處出租國宅外牆安全診斷檢查與申報」勞務採購案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671 - 建築服務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巨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是否採用電子競價
是否為商業財物或服務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
24,999,034元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招標資料
招標資料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決標方式
最低標
採購評選委員名單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公告日 111/07/20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領投開標
領投開標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小助手圖示
20元
文件代收費 小助手圖示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1/08/22 12:00
開標時間 111/08/23 14:00
開標地點 臺北市南京東路3段168號18樓(本局中區辦公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南區(本局秘書室總收文)
其他
其他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機關通知之日起100日曆天內完成診斷並提送報告書,另須於111年12月31日前完成申報作業。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臺北市政府頒訂之契約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1.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2.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1. 具公司登記
    2. 具商業登記
  3.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4.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建築師事務所、專業技師事務所(土木、結構)、I101061工程技術顧問業(土木、結構)、專業診斷檢查機構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須於招標文件載明者為限】
資格項目 附加說明
廠商信用之證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附加說明
一、自機關通知之日起100日曆天內(不含申報所需時程)完成上列建築物檢查及診斷並提送報告書(臺北市建築物外牆安全檢查之檢查報告書、臺北市建築物外牆安全診斷檢查之診斷改善報告書;倘無需改善或立即改善完成,亦須向本局提出診斷報告書);另須於111年12月31日前完成申報作業。(詳契約第7條)。 二、決標方式:本案採評分及格最低標,以合於招標文件規定、審查分數及格且在底價(新臺幣2,019萬8,866元)以內之最低標為得標廠商。 三、其他: 1.預定決標日期於評選會議日期後1個月內。 2.履約地點:萬芳三期C等11處出租國宅(詳契約第2條)。 3.本案採一次投標分段開標,資格審查合格廠商進行評選作業(評選時間、地點由本局另行通知),評選方式以總評分法評定,價格不納入評比,平均總評分達合格分數(80分)以上之投標廠商,方得辦理其價格標之開標(詳評選須知、投標須知等相關規定)。 4.本案經本委員會全體委員同意於招標文件中公告委員名單:委員方定安、委員史維斌、委員洪廸光、委員陳一成、委員陳智盛、委員黃同鋒、委員楊仲家、委員詹添全、委員蘇丁福(按筆畫數順序排列)。 5.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11年7月28日前,以書面送達本局請求釋疑,釋疑之期限將不逾111年8月10日。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住宅服務科)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傳真:02-27205870)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電話:02-27208889、傳真:02-2723935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信用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10018568號)
納稅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2001020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