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開招標
更正公告
公告日:
機關資料 | |
機關代碼 | 3.76.44.54 |
機關名稱 | 新竹縣竹東鎮公所 |
單位名稱 | 新竹縣竹東鎮公所 |
機關地址 | 310 新竹縣 竹東鎮 東林路88號 |
聯絡人 | 葉俊吟 |
聯絡電話 | (03) 5966177 #104 |
傳真號碼 | (03) 5951942 |
電子郵件信箱 | 10013850@hchg.gov.tw |
採購資料 | |
標案案號 | 111-29 |
標案名稱 | 竹東鎮仁愛立體停車場暨一樓商場委託經營管理 |
標的分類 |
勞務類 97 - 其他服務 |
財物採購性質 |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
採購金額級距 | 巨額 |
辦理方式 | 自辦 |
依據法條 |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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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否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否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否 |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 否 |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 否 |
預算金額 |
0元
預算金額為0理由:屬收入性質採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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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預計金額 | 280,000,000元 |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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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續擴充 |
是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保留未來向得標廠商辦理續約1期(5年)之權利(5年續約金額下限不得低於原契約之權利金),續約以2期為限,第2期續約金額下限得參照第1期續約之契約金額為下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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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受機關補助 | 否 |
招標資料 | |||
招標方式 | 公開招標 | ||
決標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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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1 | ||
更正序號 | 01 | ||
招標狀態 | 第一次公開招標 | ||
公告日 | 111/08/15 | ||
原公告日 | 111/08/12 | ||
是否複數決標 | 否 | ||
是否訂有底價 |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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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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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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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屬特殊採購 | 否 | ||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 否 | ||
是否屬統包 | 否 | ||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 否 | ||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 否 | ||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 否 | ||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 否 | ||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 否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 否 |
領投開標 |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否 |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 是 |
截止投標 | 111/09/27 09:00 |
開標時間 | 111/09/27 10:00 |
開標地點 | 310新竹縣竹東鎮東林路88號 |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新台幣壹仟萬元整
須繳納押標金之必要理由:
確保廠商執行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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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
是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確保廠商履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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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標文字 | 正體中文 |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 310新竹縣竹東鎮東林路88號 |
其他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
是
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准文號: 新竹縣政府111年4月13日府交通字第1110344091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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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約地點 |
新竹縣(非原住民地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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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約期限 | 詳契約第七條 | ||||||||||
是否刊登公報 | 是 | ||||||||||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 是 | ||||||||||
廠商資格摘要 |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營利事業登記證制度已於98.4.13起停止使用,不得作為資格證明文件。投標廠商請檢附向公司或商業登記主管機關申請發給之「公司登記證明文件」、「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列印公開於該主管機關網站之登記資料投標,未檢附者為無效標。) (二)廠商之納稅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其屬營業稅繳稅証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代之)。 (三)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如會員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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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須於招標文件載明者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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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
是
廠商應附具之特定資格證明文件:
【須於招標文件載明者為限】
1.具有相當經驗或實績。
2.具有相當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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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加說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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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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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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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
◎ |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 |
◎ | 紅色字體表示此次更正公告與前次之差異,前次公告內容於滑鼠移至文字上方時自動顯示。 | |
◎ | 信用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10018568號) | |
◎ | 納稅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20010202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