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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開招標 公告

公告日:


無法決標
機關資料
機關資料
機關代碼 3.13.20.1
機關名稱 經濟部水利署北區水資源局
單位名稱 石門水庫管理中心
機關地址 325 桃園市 龍潭區 佳安路2號
聯絡人 徐啟洋副工程司
聯絡電話 (03) 4712000 #207
傳真號碼 (03) 4713823
電子郵件信箱 chiyanghsu@wranb.gov.tw
採購資料
採購資料
標案案號 111A23
標案名稱 112年度石門水庫園區建物及交通設施緊急搶修工程(開口合約)
標的分類 工程類
5139 - 其他土木工程
工程計畫編號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
5,384,516元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招標資料
招標資料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決標方式
最低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公告日 111/12/07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領投開標
領投開標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元
系統使用費 小助手圖示
20元
文件代收費 小助手圖示
5元
總計
12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經濟部水利署北區水資源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1/12/20 10:00
開標時間 111/12/20 11:00
開標地點 325桃園市龍潭區佳安路2號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新台幣二十萬元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經濟部水利署北區水資源局
● 線上繳納押標金服務將連結到台灣票據交換所「金融業代收即時服務平台」,提供廠商轉帳存入機關帳戶,廠商必須備有讀卡機與銀行金融卡才能作業,且距截止投標期限不足5分鐘時,將不允許線上繳納押標金,請廠商提早作業。
● 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時,將由台灣票據交換所收取轉帳手續費,轉帳金額10萬元以下手續費每次10元,超過10萬元手續費每次20元。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25桃園市龍潭區佳安路2號總收文
其他
其他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桃園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12年1月1日至112年12月31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1.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2.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E101011 綜合營造業 (各等) 或 E102011 土木包工業
需檢附有效之營造業或土木包工業登記證書影本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須於招標文件載明者為限】
資格項目 附加說明
廠商信用之證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附加說明
一、項目及數量摘要:(項目請參閱詳細價目表) 建物材料費、交通設施材料費、土木材料費、機械作業費、人工作業費、勞安環保及品質管制作業費等各大項目 二、修復工作每次施作日期及工期,由機關另以書面通知。 三、廠商聲明書(110.05.10新版),切結書,押標金保證金查詢同意書,證件審查表等已附於投標須知及附件內,另附電子檔可供填寫(含標封證件封及標單封) 四、決標原則:(依據政府採購法第五十二條第一項第一款)訂有底價之採購,以合於招標文件規定,且在底價以內之最低標為得標廠商。 五、為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防疫需要,廠商出席人員於投標或開標時請全程戴口罩。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經濟部水利署北區水資源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桃園南門郵局第7-19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7847)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信用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10018568號)
納稅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2001020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