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公告
公告日:
機關資料 | |
機關代碼 | A.25.100.2 |
機關名稱 | 國立臺灣歷史博物館 |
單位名稱 | 研究組 |
機關地址 | 709 臺南市 安南區 長和路一段250號 |
聯絡人 | 林先生 |
聯絡電話 | (06) 3568889 #2322 |
傳真號碼 | (06) 33568393 |
電子郵件信箱 | linmonhsin@nmth.gov.tw |
採購資料 | |
標案案號 | 1110930 |
標案名稱 | 「近代初期臺灣史料調查研究暨文獻資訊建置整理計畫」採購案 |
標的分類 |
勞務類 96 - 娛樂,文化,體育服務 |
財物採購性質 |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
採購金額級距 |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
辦理方式 | 自辦 |
依據法條 |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否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否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否 |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 否 |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 否 |
預算金額 |
1,600,000元
|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後續擴充 | 否 |
是否受機關補助 | 否 |
招標資料 | |||
招標方式 |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 ||
決標方式 |
|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1 | ||
招標狀態 |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 ||
公告日 | 111/09/30 | ||
是否複數決標 | 否 | ||
是否訂有底價 |
是
|
||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
是
|
||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
是
|
||
是否屬特殊採購 | 否 | ||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 否 | ||
是否屬統包 | 否 | ||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 否 | ||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 否 | ||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 否 | ||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 否 | ||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 否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 否 |
領投開標 |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
國立臺灣歷史博物館行政典藏大樓1樓服務台(709臺南市安南區長和路一段250號)
於上班時間內至國立臺灣歷史博物館行政典藏大樓1樓服務台免費領取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否 |
截止投標 | 111/10/12 10:00 |
開標時間 | 111/10/12 16:00 |
開標地點 | 國立臺灣歷史博物館行政典藏大樓3樓開標室(709臺南市安南區長和路一段250號) |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 否 |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 否 |
投標文字 | 正體中文或英文 |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 國立臺灣歷史博物館行政典藏大樓秘書室(709臺南市安南區長和路一段250號) |
其他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 否 | ||||||||||
履約地點 |
臺南市(非原住民地區)
|
||||||||||
履約期限 | 決標日起至113年9月30日 | ||||||||||
是否刊登公報 | 是 | ||||||||||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 是 | ||||||||||
廠商資格摘要 |
(1)公司、行號等(須具有特定營業項目方可參與投標者,應以經濟部編訂之公司行號營業項目代碼表填列其屬性): (1-1)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影本)。 (1-2)納稅證明文件(影本)。 (2)國內政府立案之學術研究機構(含公私立大專院校): (2-1)法人登記證書或立案證明(影本,公立學校免附)。 (2-2)該大專院校或研究機構同意參與本案之授權書或公文(正本)。 (3)非營利性質之法人或團體(不含合作社及公私立大專院校): (3-1)依法須辦理設立登記之證明文件(影本)。 (3-2)納稅證明文件(影本)。非營利單位請附最近年度「機關團體及其作業組織結算申報書」(影本)或最近年度結算申報書(影本)或免納稅證明(影本)。 (二)其他投標文件 (1)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 (2)委託代理授權書(正本、無代理授權者免附,可於開標現場提出)。 (3)服務建議書(1式8份)。 (4)比(議)價單(正本)。 |
||||||||||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 否 | ||||||||||
附加說明 |
|
||||||||||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
否
|
||||||||||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 |
|
註:
◎ |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 |
◎ | 信用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10018568號) | |
◎ | 納稅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20010202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