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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公告

公告日:


機關資料
機關資料
機關代碼 3.76.47.52
機關名稱 彰化縣鹿港鎮公所
單位名稱 彰化縣鹿港鎮公所
機關地址 505 彰化縣 鹿港鎮 民權路168號
聯絡人 民政課 沈舒閔
聯絡電話 (04) 7772006 #1108
傳真號碼 (04) 7760417
電子郵件信箱 yan_han@mail.lukang.gov.tw
採購資料
採購資料
標案案號 11108-205
標案名稱 鹿港鎮第十九屆鎮長暨第二十二屆里長就職典禮活動採購案
標的分類 勞務類
911 - 政府行政服務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未達公告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49條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
320,000元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320,000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招標資料
招標資料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決標方式
參考最有利標精神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取得
公告日 111/09/08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領投開標
領投開標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元
系統使用費 小助手圖示
20元
文件代收費 小助手圖示
5元
總計
12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彰化縣鹿港鎮公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505彰化縣鹿港鎮民權路168號
1、文件費每份新臺幣200元正;郵購者須附回郵大信封(請廠商自行貼79元郵票),於領標期限內寄至彰化縣鹿港鎮民權路168號「行政課」收。2、本電子領標招標文件費用為新臺幣100元整但不包括廠商系統使用費、中華電信稅捐及代收服務費(約電子領標招標文件費用15%)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1/09/15 09:30
開標時間 111/09/15 10:00
開標地點 鹿港鎮公所2樓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505彰化縣鹿港鎮民權路168號
其他
其他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彰化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11年12月25日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1.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1)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如行業登記證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之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營利事業登記證不得作為證明文件,勿檢附營利事業登記證) 。
(2) 納稅證明「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或無欠稅證明) 。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1、截止投標日或截止收件日為辦公日,而該日因故停止辦公致未達原定截止投標或收件時間者,以其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止投標或收件時間代之,截止投標期限、截止收件期限或開標日期該日應故停止辦公者亦同。 2、投標文件以郵遞或專人送達或電子投標方式送達至下列收件地點或網站:彰化縣鹿港鎮公所行政課(彰化縣鹿港鎮民權路168號)或電子投標至web.pcc.gov.tw。 3、鹿港鎮公所疑義、異議受理單位地址及電話:彰化縣鹿港鎮民權路168號、047772006。 4、本案招標文件未詳盡者請參照政府採購法。 5、配合執行中央政策-「推動ODF-CNS15251為政府文件標準格式實施計畫」,可免費使用開源軟體LibreOffice 開啟ODT、ODS,以及ODP等副檔名檔案。 6、繳納押標金請勿使用轉帳方式(ATM、網路銀行)。 7、若以現金形式繳納請事先至鹿港鎮公所-行政課索取繳款單後至鹿港鎮農會繳納。 8、若以匯款形式繳納押標金,請備註記公司名稱、標案案名與押標金之描述。 9、倘若非為決標對象(匯款形式繳納押標金之廠商),退還匯款之押標金需約2週作業流程(自決標日起並扣30元匯款費用)。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彰化縣鹿港鎮公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彰化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00彰化縣彰化市中山路二段416號、電話:04-7532003、傳真:04-7242605) 彰化縣調查站-(地址:500彰化縣彰化市卦山路12號;彰化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724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信用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10018568號)
納稅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2001020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