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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公告

公告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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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關資料
機關資料
機關代碼 A.19.4.4
機關名稱 農業部林業及自然保育署嘉義分署
單位名稱 經營企劃科
機關地址 600 嘉義市 東區 林森西路1號
聯絡人 蔡佩芳/張儷薰
聯絡電話 (05) 2787006 #377/114
傳真號碼 (05) 2761093
電子郵件信箱 f0509154@forest.gov.tw
採購資料
採購資料
標案案號 Ze113-35
標案名稱 「嘉義地區『林下良品』品牌綜合行銷及林下經濟產業輔導計畫」委託專業服務案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5 - 研發服務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
2,600,000元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1.期限:115年6月30日止。 2.擬採購之項目:「林下良品」相關產品開發及打樣費用,預計保留增購數量以3項為上限。 3.增購金額:擬採購單項經估算含稅價格為11萬1,300元,合計為33萬3,900元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資料
招標資料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採購評選委員名單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公告日 113/04/18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而僅評選組成該費用或費率之內容(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9條第2項)
是否依據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12條第2款、第13條或第15條第1項第2款規定,決定最有利標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領投開標
領投開標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200元
系統使用費 小助手圖示
20元
文件代收費 小助手圖示
10元
總計
230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農業部林業及自然保育署嘉義分署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3/04/30 09:00
開標時間 113/04/30 10:00
開標地點 600嘉義市東區林森西路1號本分署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郵寄嘉義郵政第145號信箱或專人送達本分署投標櫃逾期無效
其他
其他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嘉義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決標日次日起至114年10月31日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履約時間短
廠商資格摘要
  1.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2.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1. 具公司登記
    2. 具商業登記
  3.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4.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1. 符合政府採購法第八條所稱之廠商,經政府登記有案具森林、生態、造林等營業項目之自然人、法人、機構、團體或學校,並持有以下證明文件。
2. 設立登記證明文件: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自98年4月13日起,營利事業登記證不再作為證明文件,請勿附營利事業登記證為設立證明文件)或立案或設立證明等文件影本。
3. 廠商納稅之證明: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最近一期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開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確認無資格限制競爭情形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廠商資格摘要: 4. 依「投標廠商資格與特殊或巨額採購認定標準」資格第16條規定:依政府機關組織法律組成之非公司組織事業機構,依法令免申請核發行業登記證、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承攬或營業手冊、繳稅證明文件或加入商業團體者,參加投標時,得免繳證明文件(由廠商負責以上免驗項目之舉證,例如提出免納稅之證明文件) 1.施行項目載明於「投標須知」、「契約書」及「需求說明書」中,本公告內容如有誤植時,以投標須知為準。 2.本案採用序位法評選優勝廠商,評選委員就個別廠商各評選項目分別評分後予以加總,並依加總分數高低轉換為序位,如評分未達70分者不得列為協商及議價對象,以平均總評分在70分以上之序位合計值最低廠商為第1名,如無待協商項目,且經出席評選委員過半數之決定者為優勝廠商。 3.服務建議書1式10份。 4.履約地點:嘉南地區林下經濟產地及「林下良品」品牌推廣區域(嘉義縣、市全區) 5.履約期限:自決標日次日起至114年10月31日止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農業部林業及自然保育署嘉義分署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嘉義市調查站-(地址:60001嘉義市東區維新路321號;嘉義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5-277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部會署-農業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南海路37號、電話:02-23123371、傳真:02-2311030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信用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10018568號)
納稅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2001020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