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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公告

公告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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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先登入

無法決標
機關資料
機關資料
機關代碼 3.76.55.98.11
機關名稱 花蓮縣吉安鄉北昌國民小學
單位名稱 花蓮縣吉安鄉北昌國民小學
機關地址 973 花蓮縣 吉安鄉 自強路533號
聯絡人 張文進
聯絡電話 (03) 8562619 #731
傳真號碼 (03) 8562623
電子郵件信箱 sleep384@hlc.edu.tw
採購資料
採購資料
標案案號 BC113006
標案名稱 新建幼兒園園舍弱電(監視、電話、廣播)設備採購案
標的分類 財物類
47 - 收音機、電視, 通訊器材及儀器
財物採購性質 買受,定製
採購金額級距 未達公告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49條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
809,709元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809,709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3.76.55花蓮縣政府
補助金額
809,709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資料
招標資料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決標方式
參考最有利標精神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取得
公告日 113/04/12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領投開標
領投開標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小助手圖示
20元
文件代收費 小助手圖示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3/04/23 17:00
(截止投標時間依招標期限標準第11條第4項以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止投標時間代之,順延至113/04/24 17:00截止投標)
開標時間 113/04/24 09:30
(順延後之截止投標時間晚於原開標時間,故開標時間順延至113/04/24 17:00後方可開標,實際開標時間請洽機關(03)8562619#731)
開標地點 本校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973花蓮縣吉安鄉自強路533號
其他
其他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花蓮縣(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機關通知日起50日曆天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履約時間短
廠商資格摘要
  1.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2.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1. 具公司登記
    2. 為原住民廠商
  3.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須於招標文件載明者為限】
資格項目 附加說明
廠商信用之證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本校屬原住⺠地區,依據"中央機關未達公告⾦額採購招標辦法"第五條之⼀規定:“機關辦理位於原住⺠地區未達公告⾦額之採購,應符合原住⺠族⼯作權保障法第⼗⼀條之規定。另依"中央機關未達公告⾦額採購招標辦法"第3條規定:”機關依前條第⼀項第三款規定辦理第⼀次公告結果,未能取得三家以上廠商之書⾯報價或企畫書者,得經機關⾸⻑或其授權⼈員核准,改採限制性招標。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花蓮縣吉安鄉北昌國民小學

申訴受理單位 花蓮縣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府前路17號、電話:03-8227171分機225~226、傳真:03-8221568)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花蓮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府前路17號 、電話:03-8242059、傳真:03-8236149) 花蓮縣調查站-(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中美路3之33號;花蓮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833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信用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10018568號)
納稅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2001020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