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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公告

公告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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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先登入

無法決標
機關資料
機關資料
機關代碼 A.21.100.40
機關名稱 衛生福利部朴子醫院
單位名稱 衛生福利部朴子醫院
機關地址 613 嘉義縣 朴子市 永和里42-50號
聯絡人 涂菽綾
聯絡電話 (05) 3790600 #219
傳真號碼 (05) 3790616
電子郵件信箱 geaf02@puzih.mohw.gov.tw
採購資料
採購資料
標案案號 21111
標案名稱 嘉南部醫聯盟(嘉義、朴子、新營)護理資訊系統(NIS)維護聯合採購案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42 - 軟體執行服務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未達公告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49條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
768,667元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若廠商履約品質良好 本採購保留未來向得標廠商增購之權利,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增購,擴充金額項次1 計 462000元;項次2計306,667元,保留期間自契約簽訂日起1年,並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核算付款,得以換文方式辦理,免召開議價會議。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資料
招標資料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決標方式
最低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取得
公告日 113/03/28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領投開標
領投開標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50元
系統使用費 小助手圖示
20元
文件代收費 小助手圖示
8元
總計
178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衛生福利部朴子醫院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613嘉義縣朴子市永和里42-50號
請至出納室繳費後至總務室領取標單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3/04/17 09:00
開標時間 113/04/17 10:00
開標地點 三樓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為保障廠商如期履約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613嘉義縣朴子市永和里42-50號總務室或1樓收發室
其他
其他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嘉義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13年8月9日起至114年8月8日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無預算
廠商資格摘要
  1.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2.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1. 具公司登記
    2. 具商業登記
  3.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4.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1.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機構或團體依法須辦理設立登記之證明文件、工廠登記證明文件、許可登記證明文件、執業執照、開業證明、立案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廠商附具之證明文件,其內容與招標文件之規定有異,但截止投標前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該廠商最新資料符合招標文件規定者,機關得允許廠商列印該最新資料代之。2.廠商納稅證明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税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3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具備區域醫院等級以上醫療或護理資訊系統開發經驗(須檢附具已履約完
確認無資格限制競爭情形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具備區域醫院等級以上醫療或護理資訊系統開發經驗(須檢附具已履約完成之證明文件如結算驗收證明書、驗收紀錄、 被承攬機關開立完成履約之證明文件(如退還履約保證金證明文件..)備註:契約書影本或招標投標及契約文件影本無法證明履約完成,請勿提供。 如對招標作業規範有關問題,請洽請購單位:資訊組張仕煌先生、電話(05)3790600轉分機306,如有招投標相關問題,請洽採購承辦單位:總務室涂菽綾小姐、電話(05)3790600轉分機205或219。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衛生福利部朴子醫院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衛生福利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5臺北市南港區忠孝東路6段488號5樓、電話:02-85906579、傳真:02-85906050) 嘉義縣調查站-(地址:613嘉義縣朴子市朴子一路1號;朴子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5-36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招標品項
招標品項
品項編號 1
品項名稱 嘉南部醫聯盟(嘉義、朴子、新營)護理資訊系統(NIS) 維護聯合採購案-項次1
預估數量 1
單位
預算金額 462,000元
品項編號 2
品項名稱 嘉南部醫聯盟(嘉義、朴子、新營)護理資訊系統(NIS) 維護聯合採購案-項次2
預估數量 1
單位
預算金額 306,667元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信用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10018568號)
納稅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2001020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