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更正公告
公告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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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先登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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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關資料 | |
機關代碼 | 3.79.53.4 |
機關名稱 | 臺北市交通管制工程處 |
單位名稱 | 臺北市交通管制工程處 |
機關地址 | 110 臺北市 信義區 松德路300號七樓 |
聯絡人 | 許晉嘉 |
聯絡電話 | (02) 27599741 #7215 |
傳真號碼 | (02) 27599724 |
電子郵件信箱 | bx0371@gov.taipei |
採購資料 | |
標案案號 | te11304301 |
標案名稱 | 113年度工程基本單價修訂作業 |
標的分類 |
勞務類 85 - 研發服務 |
財物採購性質 |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
採購金額級距 | 未達公告金額 |
辦理方式 | 自辦 |
依據法條 |
採購法第49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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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 否 |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 否 |
預算金額 |
340,72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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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後續擴充 |
是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113年契約履約期限屆滿前,經機關評估原得標廠商服務良好且無重大違規紀錄,得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規定辦理後續年度擴充,114年擴充金額上限為新臺幣34萬725元,履約期限至114年11月30日止,並以原契約條件內容及價金(單價)續約核算付款,以換文方式辦理。前述增購114年度預算以經臺北市議會審議通過之法定預算額度為限,預算若未奉核編列時,後續擴充約定無效,廠商不德要求所失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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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受機關補助 | 否 |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 否 |
招標資料 | |||
招標方式 |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 ||
決標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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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電子報價 | 否 |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1 | ||
更正序號 | 01 | ||
招標狀態 | 第一次公開取得 | ||
公告日 | 113/03/28 | ||
原公告日 | 113/03/27 | ||
是否複數決標 | 否 | ||
是否訂有底價 |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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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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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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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屬特殊採購 | 否 | ||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 否 | ||
是否屬統包 | 否 | ||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 否 | ||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 否 | ||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 否 | ||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 否 | ||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 否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 否 |
領投開標 |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
110臺北市信義區松德路300號七樓秘書室
每份50元,郵寄80元(可用悠遊卡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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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否 |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 否 |
截止投標 | 113/04/02 17:00 |
開標時間 | 113/04/02 17:30 |
開標地點 | 110臺北市信義區松德路300號七樓開標室 |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 否 |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
是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為確保廠商能確實履約,善盡維管保固責任,依押標金保證金暨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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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標文字 | 正體中文 |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 110臺北市信義區松德路300號七樓秘書室 |
其他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 否 | ||||||||||
履約地點 |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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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約期限 | 廠商應於機關簽約日至113年11月30日前完成各階段成果交付項目,餘詳契約第7條。 | ||||||||||
是否刊登公報 | 是 | ||||||||||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
否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本府範本者為「本契約參考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並依機關需求訂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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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其他: 機關檢討無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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廠商資格摘要 |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a.技師執業執照,科別:土木工程或結構或水利或水土保持或環工。 b.技師公會會員證。 (2)I101061工程技術顧問業: a.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登記證。 b.技師執業執照,科別:土木工程或結構或水利或水土保持或環工。 c.中華民國工程技術顧問商業同業公會或地方同業公會之會員證。 (3)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或團體: a.依法核准設立之登記證明文件。 b.章程: 營建產業、工程相關之工作內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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確認無資格限制競爭情形 |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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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須於招標文件載明者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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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加說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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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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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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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業歷程
標案名稱 | 傳輸次數 | 更正序號 |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 公告日 | 檢視 |
註:
◎ |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 |
◎ | 紅色字體表示此次更正公告與前次之差異,前次公告內容於滑鼠移至文字上方時自動顯示。 | |
◎ | 信用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10018568號) | |
◎ | 納稅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20010202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