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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公告

公告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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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先登入

機關資料
機關資料
機關代碼 3.13.32.45
機關名稱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綜合研究所
單位名稱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綜合研究所
機關地址 100 臺北市 中正區 羅斯福路4段198號
聯絡人 謝炆諺,採購規範內容請洽郭小姐02-23601251
聯絡電話 (02) 23601363
傳真號碼 (02) 23649611
電子郵件信箱 u272157@taipower.com.tw
採購資料
採購資料
標案案號 5461300047
標案名稱 零碳電力憑證之碳捕捉端規範研擬計畫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5 - 研發服務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
4,200,000元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資料
招標資料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採購評選委員名單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公告日 113/03/27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領投開標
領投開標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小助手圖示
20元
文件代收費 小助手圖示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100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4段198號
0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3/04/09 17:00
開標時間 113/04/10 09:00
開標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4段198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4段198號
其他
其他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基隆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雙方議定日起十二個月完成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本公司參照工程會「勞務採購契約範本」制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履約時間短
廠商資格摘要
  1.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2.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1. 具公司登記
    2. 具商業登記
  3.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須於招標文件載明者為限】
資格項目 附加說明
廠商具有如期履約能力之證明 主持人或協同主持人需具備執行研究計畫之研究能力,曾完成與本案計畫性質類似或相關承作能力之證明文件影本,如學術論文、著作或研究報告(或報告摘要)。
附加說明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1.上網領標,網站:http://web.pcc.gov.tw。2.專人領標者,請親至本所﹝臺北市羅斯福路4段198號﹞1樓服務台領取。 [評選及決標方式]:1.本所於資格標開標當日依規定程序拆封,並進行審查資格文件(請廠商於招標文件所定開標時間派員到指定之開標場所,以備依本法第51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未派員到場依通知期限辦理者,視同放棄)。資格不合於招標文件之規定者,其他部分不予審查,資格審查不合格者,本所將通知投標廠商。2.資格審查合格之廠商,本所將擇日召開採購評選委員會議,依「廠商評選須知」進行公開評選優勝廠商,合格之投標廠商應出席評選委員會議,並針對其研究計畫書做30分鐘備詢(包含20分鐘簡報、10分鐘答詢);若合格投標廠商超過3家(含)以上則簡報時間縮短為15分鐘。3.經評選結果排定議價優先次序,另擇期自最優勝者起依序通知辦理議價,經議價結果於底價內者為得標廠商。 [其他]: 1.以上金額均含營業稅,本案採購金額不含稅為新台幣 4,000,000元,預算金額不含稅為新台幣 4,000,000元。 (1)須依法繳納營業稅之廠商,其投標標價(以未稅報價)超過未稅預算者為不合格標,不予減價機會。 (2)依法免繳納營業稅之廠商,其投標標價(以未稅報價)超過預算金額(含營業稅)者為不合格標,不予減價機會。【惟適用上述(1)項者,本項不適用。】 2.請於領標時,詳所附招標相關文件。 3.檢舉電話與信箱: 台電公司政風檢舉電話:(02)2366-7364,檢舉信箱:台北郵政信箱13之257號。 本所政風檢舉電話:(02)2360-1180,傳真:(02)2364-9708。 4.評選委員名單可利用政府採購網/常用查詢/採購評選委員名單查詢。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綜合研究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信用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10018568號)
納稅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2001020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