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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開招標 公告

公告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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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關資料
機關資料
機關代碼 A.13.6.1
機關名稱 經濟部水利署北區水資源分署
單位名稱 經濟部水利署北區水資源分署
機關地址 325 桃園市 龍潭區 佳安路2號
聯絡人 黃瀚聖
聯絡電話 (03) 4712001 #527
傳真號碼 (03) 4714386
電子郵件信箱 san7309@wranb.gov.tw
採購資料
採購資料
標案案號 113pb05
標案名稱 風雨走廊雨遮改善
標的分類 財物類
387 - 建築預製結構
財物採購性質 買受,定製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
2,300,000元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作業期間內因本案執行確有需要時,機關得於標餘款額度內辦理增購。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資料
招標資料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決標方式
最低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公告日 113/03/26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領投開標
領投開標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40元
系統使用費 小助手圖示
20元
文件代收費 小助手圖示
2元
總計
62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經濟部水利署北區水資源分署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3/04/09 09:00
開標時間 113/04/09 10:00
開標地點 325桃園市龍潭區佳安路2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115000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經濟部水利署北區水資源分署
● 線上繳納押標金服務將連結到台灣票據交換所「金融業代收即時服務平台」,提供廠商轉帳存入機關帳戶,廠商必須備有讀卡機與銀行金融卡才能作業,且距截止投標期限不足5分鐘時,將不允許線上繳納押標金,請廠商提早作業。
● 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時,將由台灣票據交換所收取轉帳手續費,轉帳金額10萬元以下手續費每次10元,超過10萬元手續費每次20元。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25桃園市龍潭區佳安路2號
其他
其他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桃園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經機關通知日起開始執行施作60日曆天完成(預計期程自決標日起至 113年6月30日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其他: 財物案
廠商資格摘要
  1.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2.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1. 具公司登記
    2. 具商業登記
  3.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4.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投標廠商資格及應附證明文件:(詳如投標須知第64條)
1.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具經濟部編訂之 公司行號營業
項目代碼所列 綜合營造業 E101011 ] 或 土木包工業
[E102011] 或 鋼構工程專業營造業 [E103011] 等代碼項等代碼項目之廠商者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須於招標文件載明者為限】
資格項目 附加說明
廠商信用之證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附加說明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電子領標。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桃園市龍潭區佳安里佳安路2號 [開標地點]:本分署開標室(桃園市龍潭區佳安里佳安路2號) [履約保證金]: 新台幣23萬元。 [押標金額度]: 新台幣11萬5,000元。 [保固金}:新台幣6萬9千元。 [押標金繳納]: 1、票據繳交:受款人抬頭為『水利署水資源作業基金北水分署412專戶』 2、以現金繳納:應於截止投標期限前匯入『土地銀行石門分行』戶名『水利署水資源作業基金北水分署412專戶』帳號015-056-06031-3,並將收據影本裝入證件封內或開標前當場繳交。 [決標方式]:總價決標 [決標原則]: █最低標決標: 1、採標價在底價內之最低標價決標為原則。如參加投標廠商標價均超過底價或在底價以內,最低標價有二家以上相同且均為決標對象,需辦理減價、比減價時,未派代表到場者以棄權論,及在底價以內最低標價相同者,均未派代表到場時,由機關以抽籤方式處理。 2、參加投標廠商應將發給之標單(或標價清單)以中文大寫依式清晰填明標單總價(不得使用鉛筆填寫) 否則視為無效標。 3、投標文件裝封 ※分段開標: (1)標單封:標價清單(或標單)及廠商估價單。 (2)證件封:廠商應將各項證件影印、廠商聲明書及切結書等一併裝入證件封內。 (3)標單封及證件封封密封後一併裝入標封內並密封之,於投標文件收受截止 期限前,以郵遞或專人送達本分署,否則以不合格標論處。 4、廠商如對招標文件內容有違反法令提出異議者,請於公告次日起10日內以書面向本分署提出,逾限者不予受理。 5、檢舉機關不法函件請寄: (1)本分署政風室:(03)4712276,龍潭郵政23號信箱 (2)桃園調查處:(03)3328888,桃園南門郵局第7-19號信箱 (3)法務部調查局:(02)22918888,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 ●相關檔案若無法開啟,請自行上網(https://zh-tw.libreoffice.org/)下載LibreOffice軟體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經濟部水利署北區水資源分署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桃園南門郵局第7-19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7847)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信用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10018568號)
納稅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2001020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