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公告
公告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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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先登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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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關資料 | |
機關代碼 | A.21 |
機關名稱 | 衛生福利部 |
單位名稱 | 衛生福利部 |
機關地址 | 115 臺北市 南港區 忠孝東路6段488號 |
聯絡人 | 朱小姐 |
聯絡電話 | (02) 85906560 |
傳真號碼 | (02) 85906050 |
電子郵件信箱 | sejade@mohw.gov.tw |
採購資料 | |
標案案號 | M1312269 |
標案名稱 | 113年度「新南向醫衛資源整合平臺計畫」 |
標的分類 |
勞務類 931 - 人類衛生服務 |
財物採購性質 |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
採購金額級距 | 查核金額以上未達巨額 |
辦理方式 | 自辦 |
依據法條 |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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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否
WTO政府採購協定排除理由:38.我國GPA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否
臺紐經濟合作協定排除理由:38.我國ANZTEC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否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38.我國ASTEP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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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 否 |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 否 |
預算金額 |
9,00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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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後續擴充 |
是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1.保留後續擴充增購之期間:1年。
2.保留後續擴充增購之經費:900萬元整。
3.保留後續擴充之項目及內容:
(1)建置本部新南向政策專案辦公室,推動強化醫衛合作與產業發展、(2)醫衛新南向國內外趨勢分析與因應、(3)維運「醫衛新南向產業e鏈結」網站等工作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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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受機關補助 | 否 |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 否 |
招標資料 | |||
招標方式 |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 ||
決標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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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1 | ||
招標狀態 |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 ||
公告日 | 113/02/20 | ||
是否複數決標 | 否 | ||
是否訂有底價 |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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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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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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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屬特殊採購 | 否 | ||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 否 | ||
是否屬統包 | 否 | ||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 否 | ||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 否 | ||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 否 | ||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 否 | ||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 否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 否 |
領投開標 |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否 |
截止投標 | 113/03/12 09:00 |
開標時間 | 113/03/12 11:00 |
開標地點 | 115臺北市南港區忠孝東路6段488號 |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 否 |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
是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部分履約項目如契約期滿未續約或契約終止,廠商須提供交接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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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標文字 | 正體中文 |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 115臺北市南港區忠孝東路6段488號 |
其他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 否 | ||||||||||
履約地點 |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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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約期限 | 自決標日起至113年12月31日止。 | ||||||||||
是否刊登公報 | 是 | ||||||||||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 是 | ||||||||||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履約時間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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廠商資格摘要 |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財(社)團法人團體、公、協、學會 *公(私)立大專院校 *公立學術研究機構 *政府機關及其附屬之研究機構 *經政府合法登記與本採購案有關之公司、機構、醫療院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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確認無資格限制競爭情形 |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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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 否 | ||||||||||
附加說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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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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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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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
◎ |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 |
◎ | 信用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10018568號) | |
◎ | 納稅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20010202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