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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公告

公告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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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法決標
機關資料
機關資料
機關代碼 3.80.14
機關名稱 桃園市政府衛生局
單位名稱 桃園市政府衛生局
機關地址 330 桃園市 桃園區 縣府路55號
聯絡人 蔡一銓、伍若家
聯絡電話 (03) 3366313 #2614
傳真號碼 (03) 3476629
電子郵件信箱 10041766@mail.tycg.gov.tw
採購資料
採購資料
標案案號 1130222-A038
標案名稱 113年度「食品、藥物及化粧品違規廣告監錄(控)計畫」勞務採購案
標的分類 勞務類
911 - 政府行政服務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未達公告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49條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
180,000元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A.21.2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
補助金額
180,000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資料
招標資料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決標方式
參考最有利標精神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取得
公告日 113/02/17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領投開標
領投開標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小助手圖示
20元
文件代收費 小助手圖示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桃園市政府衛生局4樓後棟秘書室(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55號)
0元(僅供書面文件)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3/02/21 17:00
開標時間 113/02/22 11:00
開標地點 桃園市政府衛生局後棟402會議室前(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55號4樓)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桃園市政府衛⽣局收發室(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55號1樓)
其他
其他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桃園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決標次日起至113年10月31日以前完成採購標的之供應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其他: 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1.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2.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1. 具公司登記
    2. 具商業登記
  3.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4.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1. 投標廠商聲明書
2. 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 (以下(1)(2)(3)僅需任1項符合即可):
(1)非營利事業之法人或團體:依法核准設立或登記證明文件。
(2)學校:經其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准設立證明文件。
(3)營業項目代碼、營業項目:I大類(專業、科學及技術服務類)。
確認無資格限制競爭情形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1. 本案評選會議擇日召開,時間地點屆時另行通知。 2. 電子領標之廠商,請依投標須知第80點規定,附上該標案之領標電子憑據書面。 3. 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13年2月18日前以書面向本機關請求釋疑。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桃園市政府衛生局

申訴受理單位 桃園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電話:03-3322101分機5717、傳真:03-3391726)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桃園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5樓、電話:03-3322101分機6634-6636、傳真:03-3324575) 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桃園南門郵局第7-19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7847)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信用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10018568號)
納稅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2001020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