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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公告

公告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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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先登入

機關資料
機關資料
機關代碼 3.76.55
機關名稱 花蓮縣政府
單位名稱 社會處
機關地址 970 花蓮縣 花蓮市 府前路17號
聯絡人 曾瀅蓁
聯絡電話 (03) 8227171 #318
傳真號碼 (03) 8239971
電子郵件信箱 botyc@hl.gov.tw
採購資料
採購資料
標案案號 SC1130000930
標案名稱 花蓮縣政府「委辦113年度推動辦理身心障礙者職業訓練計畫」
標的分類 勞務類
911 - 政府行政服務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
5,301,002元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資料
招標資料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採購評選委員名單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公告日 113/02/19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領投開標
領投開標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小助手圖示
20元
文件代收費 小助手圖示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3/03/01 17:00
開標時間 113/03/04 14:00
開標地點 花蓮縣政府社會處勞資科勞資爭議調解室(花蓮市府前路17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970花蓮縣花蓮市府前路17號
其他
其他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花蓮縣(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131110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其他: 勞務採購
廠商資格摘要
  1.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1.依法設立之公私立大專院校立案證明書或公私立大專院校出具同意校內學術單位(學院、學系、研究所)投標公文及高中職學校立案證明書。
2.經勞動部登記核准立案之職業訓練機構證明文件。
3.依法登記之財團法人或社團法人登記立案證書及相關文件,其設立章程宗旨與人才培訓有關,且有辦理與人才培訓有關業務。
4.依法立案之短期補習班立案證明。
5.依法登記立案之工(公)會登記立案證書及相關文件,其設立章程宗旨與人才培訓有關,且其辦訓職類應與工(公)會本身之屬性有關者。
6.依法設立之公司組織公司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其營業項目與人才培訓有關者。
確認無資格限制競爭情形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注意事項~~※※※※ 本府為維持開標現場秩序,投標廠商負責人或代理人於參加開標、比減價、決標時,應出示附照片之身分證件及授權書,每一投標廠商參加人數上限為2人,非本案投標廠商不得進入開標室。 一、本案依據政府採購法第93條之1及電子採購作業辦法第6條規定,不提供書面招標文件。請廠商自行至「政府電子採購網」網站(網址http://web.pcc.gov.tw)付費下載,相關事宜可洽詢中華電信各營業窗口或撥服務電話0800-080-412。 二、公告事項如有未盡事宜悉依投標須知辦理。 三、廠商以電子領標者請於證件封內附上該標案之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紙本﹝該明細請廠商於政府電子採購網下列印﹞俾利本府查驗,如經查驗未合格或有重﹝複﹞製之情形,視同無效標,若未附電子領標憑據書面明細紙本又未派員到場說明,經本府於開標日期以電話通知仍無法聯繫者,視同放棄。 四、廠商負責人或代理人於參加開標、減價時,應依下列規定出示身分證件及授權書,未攜帶者不得進入開標室: (一)投標廠商若由負責人攜帶廠商印章及負責人印章親至開標地點,應出示身分證件,免填授權書。 (二)投標廠商若委由代理人出席開標,請攜帶填寫完整之授權書及授權投標專用章。 (三)投標廠商之代理人若未攜帶授權書,本府得提供空白授權書供填寫用印完整後始得進入開標室。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花蓮縣政府

申訴受理單位 花蓮縣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府前路17號、電話:03-8227171分機225~226、傳真:03-8221568)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花蓮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府前路17號 、電話:03-8242059、傳真:03-8236149) 花蓮縣調查站-(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中美路3之33號;花蓮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833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招標品項
招標品項
品項編號 1
品項名稱 戀戀烘焙甜點製作班
預估數量 1
單位
預算金額 1,509,623元
品項編號 2
品項名稱 網紅早午餐料理班
預估數量 1
單位
預算金額 1,509,623元
品項編號 3
品項名稱 下午茶點心組合訓練班
預估數量 1
單位
預算金額 1,140,878元
品項編號 4
品項名稱 房務及接待人員訓練班
預估數量 1
單位
預算金額 1,140,878元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信用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10018568號)
納稅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2001020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