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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公告

公告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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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關資料
機關資料
機關代碼 A.21.100.34
機關名稱 衛生福利部苗栗醫院
單位名稱 衛生福利部苗栗醫院總務室
機關地址 360 苗栗縣 苗栗市 為公路747號
聯絡人 葉昱伶
聯絡電話 (037) 261920 #6270
傳真號碼 (037) 270778
電子郵件信箱 81896@mil.mohw.gov.tw
採購資料
採購資料
標案案號 MLH11309002
標案名稱 113年度員工春酒聯誼會
標的分類 勞務類
642 - 提供食物服務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未達公告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49條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
432,000元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資料
招標資料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決標方式
參考最有利標精神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取得
公告日 113/01/25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領投開標
領投開標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元
系統使用費 小助手圖示
20元
文件代收費 小助手圖示
5元
總計
12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衛生福利部苗栗醫院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360苗栗縣苗栗市為公路747號苗栗醫院行政大樓2樓總務室
至投標截止期限止,於辦公時間內親至本院總務室購領或以通訊方式購領,每份工本費新台幣300元整。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3/01/31 17:00
開標時間 113/02/01 10:00
開標地點 苗栗市為公路747號苗栗醫院行政大樓2樓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21600
須繳納押標金之必要理由: 確保廠商誠實履約,為保障機關權益約束投標人及承包人履行義務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確保廠商誠實履約,為保障機關權益約束投標人及承包人履行義務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60苗栗縣苗栗市為公路747號苗栗醫院行政大樓2樓總務室
其他
其他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苗栗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如附加說明段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履約時間短
廠商資格摘要
  1.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2.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1. 具公司登記
    2. 具商業登記
  3.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4.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1.投標廠商聲明書
2.繳交押標金憑據
3.招標投標及契約文件
4.投標標價清單
5.授權書
6.服務建議書1式6份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須於招標文件載明者為限】
資格項目 附加說明
廠商信用之證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履約期限: 1.廠商應於113年3月1日星期五下午6:00開始完成採購標的之供應。(機關如有更改日期之需求,得與廠商另行議定之,於113年3月31日以前完成履約)。 2.本採購適用電子領標,網址:www.pcc.gov.tw。電子招標文件,廠商不得任意重製、轉載或竄改,每份工本費新台幣100元整。(現場領標每份工本費新台幣300元。以現金繳納處所為本院總務室出納組繳納;匯款至金融機構為台灣土地銀行苗栗分行,戶名:苗栗醫院作業基金401專戶,帳號:020-056-060708)。 3.本案經機關首長或其授權人員核准,本次公告未能取得3家以上廠商之書面報價或企畫書時,將改採限制性招標方式辦理。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衛生福利部苗栗醫院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衛生福利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5臺北市南港區忠孝東路6段488號5樓、電話:02-85906579、傳真:02-85906050) 苗栗縣調查站-(地址:360苗栗縣苗栗市玉清路382號;苗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7-35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信用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10018568號)
納稅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2001020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