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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公告

公告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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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法決標
機關資料
機關資料
機關代碼 A.21.100.35
機關名稱 衛生福利部豐原醫院
單位名稱 衛生福利部豐原醫院
機關地址 420 臺中市 豐原區 安康路100號
聯絡人 卓書怡
聯絡電話 (04) 25271180 #2361
傳真號碼 (04) 25202290
電子郵件信箱 ivybook@fyh.mohw.gov.tw
採購資料
採購資料
標案案號 FYH1131801
標案名稱 113年心臟科醫療業務支援案
標的分類 勞務類
931 - 人類衛生服務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未達公告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49條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
910,000元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資料
招標資料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決標方式
最低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取得
公告日 113/01/17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領投開標
領投開標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小助手圖示
20元
文件代收費 小助手圖示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420臺中市豐原區安康路100號總務室
免費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3/01/25 09:00
開標時間 113/01/25 10:00
開標地點 本院第九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420臺中市豐原區安康路100號1F收發室
其他
其他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中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決標日隔日起至113年12月31日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無預算
廠商資格摘要
  1.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1.醫療機構投標者:醫療機構開業執照影本、暨爾後支援醫師之醫師證書、心臟外科專科醫師證書及執業執照等資料之正反面影本。
2.自然人投標:身分證正反面影本、醫師證書、心臟外科專科醫師證書及執業執照等資料之正反面影本。
確認無資格限制競爭情形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須於招標文件載明者為限】
資格項目 附加說明
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1.醫療機構投標者:醫療機構開業執照影本、暨爾後支援醫師之醫師證書、心臟外科專科醫師證書及執業執照等資料之正反面影本。 2.自然人投標:身分證正反面影本、醫師證書、心臟外科專科醫師證書及執業執照等資料之正反面影本。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一、本採購相關聯絡人:總務室卓書怡小姐04-25271180分機2361。 二、招標文件領取方式: 1.電子領標: (1)工本費每份新台幣0元整。 (2)請領標廠商逕至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政府電子採購網」〈http: //web.pcc.gov.tw/〉網站下載招標文件;建議詳盡標示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網站〈http://web.pcc.gov.tw/〉/政府採購/政府採購資訊/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廠商端下載標案。 2.人工領取: (1)免費。 (2)請親自至本院總務室領取。 3.郵遞發售: (1)每份工本費 0元整。 (2)請附大型之限時掛號回郵信封,並註明欲購買招標文件之招標案號或招標案名,內附現金袋(標單文件發售金額)以掛號方式或匯票郵寄至發售地點,本院於收售相關文件後,寄發招標文件(若因回郵信封未貼妥限時掛號回郵或未寄附現金袋或匯票等情事,則恕無法寄招標文件)廠商應自行估計寄達時間。 三、受理廠商檢舉之採購稽核小組連絡電話、傳真及地址與法務部調查局及機關所在地之調查站處(站、組)檢舉電話及信箱: 1.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台北市信義區(110)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2.衛生福利部採購稽核小組:11558台北市南港區忠孝東路6段488號5樓,電話:02-85906579,傳真:02-85906050,電子郵件:seliiz@mohw.gov.tw。 3.衛生福利部政風處:臺北市南港區忠孝東路6段488號11樓,電話:02-85907904,廉政信箱:南港昆陽郵局161-36號信箱。 4.法務部調查局: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檢舉信箱: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 5.台中市調查處:檢舉電話:04-23038888;檢舉信箱:臺中市郵政60000號信箱 6.本院政風室,電話:04-25260263;檢舉信箱:豐原郵政424信箱。 四、法務部廉政署受理檢舉電話:0800-286-586;檢舉信箱: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檢舉專線:02-2381-1234;電子郵件檢舉信箱:gechief-p@mail.moj.gov.tw;24小時檢舉中心地址:10048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衛生福利部豐原醫院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臺中市調查處-(地址:403臺中市西區英才路525號;臺中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23038888) 部會署-衛生福利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5臺北市南港區忠孝東路6段488號5樓、電話:02-85906579、傳真:02-85906050)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信用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10018568號)
納稅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2001020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