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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公告

公告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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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關資料
機關資料
機關代碼 A.21.100.44
機關名稱 衛生福利部屏東醫院
單位名稱 衛生福利部屏東醫院
機關地址 900 屏東縣 屏東市 自由路270號
聯絡人 林秀蓮
聯絡電話 (08) 7363011 #2255
傳真號碼 (08) 7367164
電子郵件信箱 sandysky@pntn.mohw.gov.tw
採購資料
採購資料
標案案號 112PT1206
標案名稱 居家服務團體意外保險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12 - 保險(包括再保險)及退休基金服務,不包括強制性社會安全服務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未達公告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49條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
175,000元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得續約1次,每次1年,每次擴充金額約新台幣175,000元整。 擴充方式:議價 ※若得標廠商不同意與機關辦理續約,應於契約到期前2個月提出,若因得標廠商未依本契約規定提出而造成機關後續招標不及履約時,廠商仍應先行續保至機關招標完成為止。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資料
招標資料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決標方式
最低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取得
公告日 112/12/08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領投開標
領投開標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元
系統使用費 小助手圖示
20元
文件代收費 小助手圖示
5元
總計
12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衛生福利部屏東醫院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2/12/12 17:00
開標時間 112/12/13 09:30
開標地點 衛生福利部屏東醫院(屏東市自由路270號)2樓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屏東市自由路270號1樓收發室或http://web.pcc.gov.tw/
其他
其他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屏東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113年01月01日零時起至113年12月31日24時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履約時間短
廠商資格摘要
  1.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2.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1. 具公司登記
    2. 具商業登記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須於招標文件載明者為限】
資格項目 附加說明
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主管機關核發之保險公司營業執照等相關證明文件
廠商信用之證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其他應檢附文件:(請於廠商簽章欄位用印) 01.投標廠商聲明書(第八項答「是」者應檢附「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4條第2項公職人員及關係人身分揭露表」) 02.招標投標契約文件 03.投標標價清單 04.投標廠商投保切結書 05.投標廠商保密切結書 07.委託代理出席使用印章授權書(負責人親自出席免附) 08.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 本案業務連絡人:08-7660578丁曉青 本案採購聯絡人:08-7363011#2255林秀蓮 履約期間:廠商應於自113年01月01日零時起至113年12月31日24時止之期間內履行採購標的之供應。若累計支付廠商總金額達本案總預算金額新臺幣175,000元為止,以先到者為準。另當契約可訂購餘額不敷機關利用時,亦視同契約有效期已屆滿。 ****本案招標文件採odt.檔製作,為避免檔案顯示不完全影響廠商權益,投標文件如有不一致情形以PDF檔案為主。****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衛生福利部屏東醫院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屏東縣調查站-(地址:900屏東縣屏東市合作街51號;屏東郵政60000號信箱 、電話:08-7368888 ) 部會署-衛生福利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5臺北市南港區忠孝東路6段488號5樓、電話:02-85906579、傳真:02-85906050)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信用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10018568號)
納稅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2001020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