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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開招標 公告

公告日:


機關資料
機關資料
機關代碼 3.82.14
機關名稱 新北市政府衛生局
單位名稱 新北市政府衛生局
機關地址 220 新北市 板橋區 英士路192之1號
聯絡人 秘書室康先生/李先生
聯絡電話 (02) 22577155 #3152/3162
傳真號碼 (02) 22570524
電子郵件信箱 ar5961@ntpc.gov.tw
採購資料
採購資料
標案案號 A113003
標案名稱 新北市板橋區衛生所室內裝修統包工程
標的分類 工程類
5177 - 室內裝潢工程
工程計畫編號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
44,326,806元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資料
招標資料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決標方式
最有利標
採購評選委員名單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公告日 113/04/30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領投開標
領投開標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小助手圖示
20元
文件代收費 小助手圖示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220新北市板橋區英士路192之1號5樓(秘書室)
新臺幣100元/現金支付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3/05/07 09:00
開標時間 113/05/07 10:00
開標地點 220新北市板橋區英士路192之1號5樓(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2210000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新北市政府衛生局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13/07/29
● 線上繳納押標金服務將連結到台灣票據交換所「金融業代收即時服務平台」,提供廠商轉帳存入機關帳戶,廠商必須備有讀卡機與銀行金融卡才能作業,且距截止投標期限不足5分鐘時,將不允許線上繳納押標金,請廠商提早作業。
● 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時,將由台灣票據交換所收取轉帳手續費,轉帳金額10萬元以下手續費每次10元,超過10萬元手續費每次20元。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20新北市板橋區英士路192之1號5樓(秘書室)
其他
其他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新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工程之施工應於機關核定細部設計後,以機關書面通知所載指定日起7日曆天內開工,並於開工之日起算180日曆天竣工;其餘規定詳如本採購案契約書(樣稿)第7條附件。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市府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依特定個別項目: 預拌混凝土、鋼筋、鋼板、型鋼及瀝青混凝土 ,指數漲跌幅調整幅度: 10%
依特定中分類項目: 依營造工程物價指數所列中分類項目 ,指數漲跌幅調整幅度: 5%
依總指數漲跌幅調整幅度: 2.5%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1.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2.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1.本機關「允許」投標廠商以「共同投標」方式參與本案之投標;廠商家數上限為2家;廠商符合全部資格者,得單獨投標。
一、第1資格為:
1.(1). 室內裝修業(得從事室內裝修設計之業務);或(2). 建築師事務所。
二、第2資格為:
1.(1)室內裝修業(得從事室內裝修施工之業務);或(2). 乙等(含)以上綜合營造業。
2.廠商承攬造價限額及承攬總額應符合營造業承攬工程造價限額工程規模範圍申報淨值及一定期間承攬總額認定辦法及營造業法第23條及第44條規定者(僅限營造業提出)。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須於招標文件載明者為限】
資格項目 附加說明
廠商信用之證明 檢附可證明投標廠商「非屬拒絕往來戶」及「自查詢日往前推算三年內無退票紀錄」之文件,請投標廠商擇一備標: 1.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前半年內所出具之「第一類票據信用資料查覆單」或「第二類票據信用資料查覆單」,該查覆單應加蓋查覆單位圖章。 2.利用政府電子採購網「投標資格雲端服務」功能,於截止投標日前半年內查詢及列印之「第一類票據信用資料」,該信用資料應載明政府電子採購網驗證碼。
附加說明
一、請釋之截止期限為113年5月2日。 二、履約期限: (一)工程之基本設計、主要材料與設備規格: 1.應於決標日起25日曆天內完成,並提送專案管理單位及機關審查。 2.基本設計經機關核定後,於機關通知日起14日曆天內,向主管機關申請室內裝修許可(含消防)、使用執照變更等相關必要執照許可文件。 (二)工程之細部設計應於經機關核定基本設計之日起25日曆天內完成並提交專案管理單位及機關審查。 (三)工程之施工應於機關核定細部設計後,以機關書面通知所載指定日起7日曆天內開工,並於開工之日起算180日曆天竣工。 (四)其餘規定詳如本採購案契約書(樣稿)第7條附件。 三、得標廠商請洽新北市政府稅捐稽徵處(電話:02-89528200分機603、637、639)、所屬分處或自行上網(縣市須選擇新北市),依契約性質開立印花稅應納稅額繳款書,並繳納之。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新北市政府衛生局

申訴受理單位 新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27樓、電話:02-29603456分機4246、傳真:02-89536837)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地方政府-新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13樓、電話:0800039688、傳真:02-29682824) 新北市調查處-(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漢生東路193巷2號;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628888)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信用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10018568號)
納稅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2001020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