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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開招標 公告

公告日:


機關資料
機關資料
機關代碼 3.13.30.98
機關名稱 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商品行銷事業部
單位名稱 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商品行銷事業部
機關地址 108 臺北市 萬華區 艋舺大道297號1樓
聯絡人 謝璋銘
聯絡電話 (06) 2155740 #602
傳真號碼 (06) 2140802
電子郵件信箱 t540016@taisugar.com.tw
採購資料
採購資料
標案案號 11370D00958
標案名稱 仁德工商綜合區環境清潔維護勞務採購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74 - 建築物清潔服務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
1,030,000元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契約期滿經雙方同意得依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續約次數為一次,期間以一年為限。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資料
招標資料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決標方式
最低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公告日 113/04/26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領投開標
領投開標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小助手圖示
20元
文件代收費 小助手圖示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702台南市南區大同路二段406巷12弄10號
新台幣200元(現金)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3/05/07 17:00
開標時間 113/05/08 10:00
開標地點 702台南市南區大同路二段402號2樓(台南營業所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為維採購品質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702台南市南區大同路二段406巷12弄10號
其他
其他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13年5月16日至114年5月15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履約時間短
廠商資格摘要
  1.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2.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1. 具公司登記
    2. 具商業登記
  3.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4.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須於招標文件載明者為限】
資格項目 附加說明
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廠商具有承做能力之證明。如曾完成與招標標的類似之承做文件。【廠商應提供完成與招標標的類似之契約影本(契約封面與履約標的頁次)
廠商信用之證明 (1)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票據信用資料查覆單須加蓋查覆單位圖章)。 (2)信用證明如廠商利用政府電子採購網線上申請下載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該證明僅限第一類票據信用資料,其內容所示查詢日期應為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且應含驗證碼,下載後不得塗改或變更,惟得無加
附加說明
投標廠商基本資格: 1.依法設立登記之廠商,其營利事業登記證之營業項目應有環境清潔美化、或建築物清潔服務業(J101010)、或庭園、景觀工程專業營造業(E103091)、或園藝服務業(A102080)。 2.廠商納稅之證明。 3.票據交換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3年內無退票票紀錄者。 4.廠商於投標截止收件期限日仍屬採購法第103條第1項規定期間內不得參加投標或作為決標對象或分包廠商之廠商,不得參與投標。 5.廠商具有承做能力之證明。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商品行銷事業部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信用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10018568號)
納稅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2001020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