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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更正公告

公告日:


機關資料
機關資料
機關代碼 3.76.58
機關名稱 新竹市政府
單位名稱 交通處
機關地址 300 新竹市 北區 中正路120號
聯絡人 李淑齡
聯絡電話 (03) 5216121 #476
傳真號碼 (03) 5239008
電子郵件信箱 01363@ems.hccg.gov.tw
採購資料
採購資料
標案案號 113A053
標案名稱 新竹市建構一般型候車亭委託規劃設計監造服務
標的分類 勞務類
522 - 土木工程施工服務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未達公告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49條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
681,059元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681,059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資料
招標資料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決標方式
參考最有利標精神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取得
公告日 113/04/25
原公告日 113/04/24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領投開標
領投開標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20元
系統使用費 小助手圖示
20元
文件代收費 小助手圖示
1元
總計
41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新竹市政府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1.親自領取者:自公告日起至截標期限止,請於上班時間至(300新竹市中正路120號)新竹市政府政風處現場付款購買。2.郵購者:以抬頭為「新竹市政府」之郵政匯票,並附大型回郵信封,內附郵資,郵寄至新竹市中正路120號新竹市政府政風處,並於信封註明欲購之標單名稱。3.上網領取:請至https://web.pcc.gov.tw/領取。
1.招標文件費100元,親自領取者以現金支付;郵購者以郵政匯票支付。2.上網領取者:請依政府採購電子領投標作業規定繳交領標費用。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13/05/06 17:00
開標時間 113/05/07 10:30
開標地點 300新竹市中正路120號本府開標中心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郵寄新竹郵政80號信箱或專人送達新竹市政府服務中心或電子投標(https://web.pcc.gov.tw/)
其他
其他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新竹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詳如附加說明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其他: 勞務案
廠商資格摘要
  1.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2.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1. 具公司登記
    2. 具商業登記
  3.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4.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1)聘有土木或結構技師之工程技術顧問公司。(2)土木或結構技師事務所。(3)建築師事務所。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投標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如下(如允許依法令免申請核發本項基本資格證明文件之廠商參與投標,一併載明該等廠商免繳驗之證明文件;另如允許合作社為投標廠商,且投標廠商為合作社者,應依合作社法之規定,並附具合作社章程,且章程業務項目需涵蓋本採購委託工作項目):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機構或團體依法須辦理設立登記之證明文件、工廠登記證明文件、許可登記證明文件、執業執照、開業證明、立案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營利事業登記證制度已於98.4.13起停止使用,不得作為資格證明文件。) (2)納稅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税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一、工程技術顧問公司: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2)納稅證明。 (3)會員證:當年度公會會員證。 (4)登記證:工程技術顧問公司應檢附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核發之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登記證。 (5)其他:土木或結構工程技師執業執照。 二、土木或結構技師事務所: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2)納稅證明。 (3)會員證:當年度公會會員證。 (4)其他:土木或結構工程技師執業執照。 三、建築師事務所: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2)納稅證明。 (3)會員證:當年度建築師公會會員證。 (4)其他:建築師證書及建築師開業證書。 *履約期限: (一)規劃設計部分: 1.機關通知日起 60 天內完成規劃設計工作(不包含機關審查時間)。 2.依前子目所定期限,履約分段進度如下(由機關擇一於招標時載明): ■履約各分段進度(機關於招標時載明): (1)第一階段:自機關通知日起算40天內函送機關基本規劃設計報告書5份,送機關審查。 基本規劃設計報告書內容應擬訂興建之候車亭型式(請按人行道不同寬度,至少設計2種不同尺寸之候車亭,每種尺寸並應提供至少2種造型候車亭供機關審核,並提供3D模擬圖) (2)第二階段:前項基本規劃設計報告書經審核同意日起 20天內函送機關細部規劃設計工程預算書圖3份及候車亭結構計算書(經簽證符合結構安全規定)1份。 3.廠商提出之各階段報告書經審查未通過,應自機關通知廠商之次日起算14天完成修正並函送機關,但審查會決議訂有期限者,依審查會決議辦理。倘修正報告書經審查仍未通過,且經審查會議決議或機關認定其未通過之事由,可歸責於廠商之故意或重大過失時,則依本契約第十三條規定計算逾期違約金。 *本案預計金額:新臺幣681,059元整(以建造費用百分比法計價,以8.00%為上限)。 *本案評選(審)委員名單,依本府辦理最有利標(適用、準用、參考)或評分及格最低標採購案件公開評選委員會(評審小組、審查委員會)委員名單作業要點,於招標公告中公開,名單如下: 委員姓名:倪茂榮  職業:公 委員姓名:林俊源  職業:公 委員姓名:黃筱雯  職業:公 委員姓名:林怡君 職業:公 委員姓名:陳又嘉 職業:公 更正公告(4/24):延長等標期至5/7開標。 *其他:開標當日進行資格審查,其他事項詳如投標須知、契約書等招標文件。 *「電子繳交憑據」請列印併入投送,憑據號碼須經核對符合。 *檢舉受理單位尚有法務單位:新竹市政府政風處:地址:新竹市中正路一二0號,電話:(03)5269193,傳真:(03)5247310 法務部廉政署受理檢舉電子郵件信箱:gechief-p@mail.moj.gov.tw 新竹調查站傳真:(03)5385052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新竹市政府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新竹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0003新竹市北區中正路120號、電話:03-5264683、傳真:03-5266005)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新竹市調查站-(地址:30001新竹市東區經國路三段126號;新竹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5388888)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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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10018568號)
納稅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2001020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