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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開招標 公告

公告日:


機關資料
機關資料
機關代碼 3.10.94.19
機關名稱 馬偕學校財團法人馬偕醫護管理專科學校
單位名稱 馬偕學校財團法人馬偕醫護管理專科學校
機關地址 112 臺北市 北投區 聖景路92號
聯絡人 劉怡婷
聯絡電話 (02) 28584180 #2169
傳真號碼 (02) 28584183
電子郵件信箱 t209@mail.mkc.edu.tw
採購資料
採購資料
標案案號 ME113005_A005
標案名稱 雷射投影機等教學設備一批採購案
標的分類 財物類
452 - 計算機及其零件與配件
財物採購性質 買受,定製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法人團體辦理適用採購法案件之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4條
辦理方式 補助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
1,789,000元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3.9教育部
補助金額
1,789,000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資料
招標資料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決標方式
最低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公告日 113/04/24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領投開標
領投開標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元
系統使用費 小助手圖示
20元
文件代收費 小助手圖示
5元
總計
12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馬偕學校財團法人馬偕醫護管理專科學校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3/04/30 17:00
開標時間 113/05/01 14:00
開標地點 112臺北市北投區聖景路92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標價5%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2臺北市北投區聖景路92號
其他
其他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決標次日起60個日曆天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履約時間短
廠商資格摘要
  1.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2. 凡領有政府核發之採購項目或代理、出售廠商之登記證。
3. 最近一期有效納稅證明單(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 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代之)。
4. 規格書及相關文件等所規定之各項證明文件。
確認無資格限制競爭情形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一)時間:113年4月24日至113年4月30日17時止。 (二)方式: 1.採電子領標方式,不另備書面文件。(依據電子採購作業辦法第6條規定。)2.電子領標:網址web.pcc.gov.tw(政府電子採購網)。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每份125元。 ﹝開標地點﹞:本校603會議室。 ﹝開標時間﹞:113年5月1日14時00分。 ﹝開標方式﹞:一次投標分段開標,資格、規格、押標金與標單一次投標分段開標。資格標、規格標與押標金均合格者始予參與競標。 ﹝決標方式﹞:最低價總價決標。 ﹝押標金額度﹞:標價5%。 ﹝聯絡人﹞採購項目疑義請洽:課務組 吳瑄庭辦事員 電話:(02)2636-6799分機7410轉1114 傳真:2636-8123 ﹝採購項目﹞:雷射投影機等教學設備一批採購案(詳如標單規格需求書及附件) (註) 1.請各領標廠商於領標日起至截止投標日前一日,每日再次查看本案是否有補充或變更等相關公告,以確保自身權益。 2.請於標單封檢附電子領標憑證。 3.本案投標前須赴本校三芝校園現場勘驗。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馬偕學校財團法人馬偕醫護管理專科學校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教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5號、電話:02-77365529 、傳真:02-23583005 )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信用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10018568號)
納稅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2001020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