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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更正公告

公告日:


機關資料
機關資料
機關代碼 3.13.32.16.2
機關名稱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輸變電工程處南區施工處
單位名稱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輸變電工程處南區施工處總務組
機關地址 811 高雄市 楠梓區 旗楠路93號
聯絡人 黃詠堂
聯絡電話 (07) 3676934
傳真號碼 (07) 3676794
電子郵件信箱 u785562@taipower.com.tw
採購資料
採購資料
標案案號 6561300009
標案名稱 高雄中央調度中心大樓新建工程委託規劃暨監造技術服務工作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672 - 工程服務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巨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是否採用電子競價
是否為商業財物或服務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
79,789,500元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機關於契約結束前得視實際需要,經甲方採購審查小組評估,優先與廠商辦理後續契約之續約議價作業,倘議價不成則由甲方另行辦理採購,後續擬增購之預算金額以新臺幣3,799萬5,000元(未稅)為上限。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資料
招標資料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採購評選委員名單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2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公告日 113/04/22
原公告日 113/04/01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領投開標
領投開標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300元
系統使用費 小助手圖示
30元
文件代收費 小助手圖示
15元
總計
34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輸變電工程處南區施工處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13/05/02 09:00
開標時間 113/05/02 09:30
開標地點 811高雄市楠梓區旗楠路93號(3樓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本處5F總務組收發處(811高雄市楠梓區旗楠路93號)
其他
其他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高雄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履約各分段進度:詳如契約第7條一.(1).2「履約各分段進度:服務範圍 貳、工作期限」之規定。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本公司訂定之標準契約範本(係參照工程會範本訂定)辦理。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其他: 勞務採購
廠商資格摘要
  1.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2.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1. 具公司登記
    2. 具商業登記
  3.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4.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5.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1)工程技術顧問公司:主管機關核發之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登記證影本。
(2) 建築師事務所或聯合建築師事務所:主管機關核發之建築師開業證書影本。
(3技師事務所或聯合技師事務所:主管機關核發之技師執業執照影本。
(完整內容請詳「投標須知附件1:廠商應提送之資格及證明文件」相關規定。)

廠商投標資格應具備建築師、土木(或結構)、大地(或應用地質)及電機技師,投標廠商應符合之資格之一部分,得以分包廠商就其分包部分所具有者代之。)(完整內容請詳「投標須知第六十四條相關規定。)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須於招標文件載明者為限】
資格項目 附加說明
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完整內容請詳「投標須知第六十四條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及應附具之證明相關規定。)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附加說明
更正事項: 一、新增「廠商投標須知」八十二、其他須知:(十三),其餘項目內容不變,惟項次順序向下遞延一位。 二、修正:「廠商投標須知附件6 評選須知」參、評選項目及配分: (一)因投標廠商資格限制,須配合必要分包廠商,故其必要分包廠商之獲獎實績與履約實績列入計分。(二)本案為規劃暨監造技術服務工作,故實績及累積完成實績採計規劃、設計或監造技術服務。 三、修正投標須知附件2「投標廠商切結書1」版本修正內容「廠商參與公共工程可能涉及之法律責任」修正為「廠商參與政府採購可能涉及之法律責任」。 [預算金額] 新台幣79,789,500元(含稅);新台幣75,990,000元(未稅) [履約期限] 履約各分段進度:詳如契約第7條一.(1).2「履約各分段進度:服務範圍 貳、工作期限」之規定。 [履約地點] 請詳公告檔契約第二條二、乙方應給付之標的及工作事項(詳「計畫概要及需求說明」、「服務範圍」及「監造工作說明書」) [購領招標文件方式] 採電子領標:請逕至「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網址:http://web.pcc.gov.tw)購買並下載招標文件電子檔(招標文件費新臺幣300元)。 [其他內容] 一.截、開標日如逢颱風等突發事故停止辦公時,則以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時間代之。 二. 餘詳本案招標文件之規定。 [檢舉受理單位補充]*本處政風組:電話07-3676723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輸變電工程處南區施工處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南部地區機動工作站-(地址:812高雄市小港區平和南路129號;高雄小港郵局29-112號信箱、電話:07-8122910)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部會署-內政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徐州路5號3樓、電話:02-23565307、傳真:02-2397687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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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10018568號)
納稅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2001020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