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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開招標 公告

公告日:


機關資料
機關資料
機關代碼 3.13.52.10
機關名稱 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區管理處
單位名稱 發包中心
機關地址 950 臺東縣 臺東市 臨海路1段48號
聯絡人 郭武昌
聯絡電話 (089) 326121 #790
傳真號碼 (089) 357514
電子郵件信箱 0933626201@mail.water.gov.tw
採購資料
採購資料
標案案號 WN-13-1001-04
標案名稱 113年度利嘉及泰安淨水場汙泥委外清運處理
標的分類 勞務類
94 - 污水及垃圾處理、公共衛生及其他環保服務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
1,402,538元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一)契約期滿前,機關得依據廠商履約情事優良者,徵求廠商同意再續約。並依此方式續約最多2次為限。如任一方無意續約,應於契約期滿前以書面通知對方。 (二)雙方同意續約時,按原契約條件及價格,以換文方式辦理。 (三)本案為1年期制,可擴充2次。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資料
招標資料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決標方式
最低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公告日 113/04/18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領投開標
領投開標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50元
系統使用費 小助手圖示
20元
文件代收費 小助手圖示
8元
總計
178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區管理處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3/04/29 17:00
開標時間 113/04/30 10:00
開標地點 950臺東縣臺東市臨海路1段48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950臺東縣臺東市臨海路1段48號
其他
其他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東縣卑南鄉(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甲方發函正式通知開工日起一年(365天)計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無預算
廠商資格摘要
  1.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2.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1. 具公司登記
    2. 具商業登記
  3.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4.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請詳附加說明。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須於招標文件載明者為限】
資格項目 附加說明
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處理或再利用許可量(或核可量),應符合機關標的場所最大污泥餅產量300噸/月。
附加說明
[廠商資格摘要:] 一、清除之廠商資格,應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一) 經主管機關許可清除該類廢棄物之公民營廢棄物清除機構。 (二) 執行機關。 (三) 經經濟部自行或輔導設置之廢棄物清除設施。 (四) 經主管機關指定之公營事業設置之廢棄物清除設施。 (五) 依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法與主辦機關簽訂投資契約之民間機構設置之廢棄物清除設施。 二、處理之廠商資格,應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一) 經主管機關許可處理該類廢棄物之公民營廢棄物處理機構。 (二) 執行機關。 (三) 經經濟部自行或輔導設置之廢棄物處理設施。 (四) 經主管機關指定之公營事業設置之廢棄物處理設施。 (五) 依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法與主辦機關簽訂投資契約之民間機構設置之廢棄物處理設施。 (六) 事業之廢棄物處理設施處理容量有餘裕時,並經處理設施所在地主管機關許可者。 三、清除、處理之廠商許可證內項目應含無機污泥,其廢棄物種類代碼為D-0902,如不具有廢棄物清除或處理許可證,應與具有廢棄物清除或處理許可證之廠商採共同投標方式辦理。 四、再利用廠商資格,應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一) 依經濟部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與本次標的場所共同申請淨水污泥餅再利用(其廢棄物種類代碼為D-0902),並已獲准在案者之個案再利用。 (二) 依經濟部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申請淨水污泥餅通案再利用(其廢棄物種類代碼為D-0902或),並已獲通案再利用許可在案者。 (三) 依經濟部公告經濟部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種類及管理方式編號第三十項淨水 污泥(其廢棄物種類代碼為R-0909),再利用用途為水泥原料或紅磚原料,並應符合下列規定: 1. 依法辦理工廠登記或符合免辦理登記規定之工廠,其產品為水泥或紅磚。 2. 再利用於水泥原料用途者,應具備水泥旋窯;再利用於紅磚原料用途者,應具備紅磚燒成窯設備。 3. 水泥或紅磚廠應向所在地主管機關取得管制編號,以及每月最大核可量。 (四) 依經濟部公告經濟部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種類及管理方式編號第三十六項淨水軟化碳酸鈣結晶(其廢棄物種類代碼為R-1208),再利用用途為水泥原料或鋼鐵廠燒結礦原料,並應符合下列規定: 1. 依法辦理工廠登記或符合免辦理登記規定之工廠,其產品為水泥或鋼品。 2. 再利用於水泥原料用途者,應具備水泥旋窯。 3. 水泥或鋼鐵廠應向所在地主管機關取得管制編號,以及每月最大核可量。 五、前點之再利用廠商,應與合法運輸業或領有廢棄物清除許可證之公民營清除機構,採共同投標方式辦理。 六、廠商如採同(異)業共同投標方式辦理者,最多不可超過3家。 七、廠商共同投標,應依共同投標辦法規定辦理,其代表廠商,並應符合第三點或第四點或第六點之資格;各成員所佔之契約金額比率應不得低於百分之十。 [備註:] 一、電子領標網址﹝https://web.pcc.gov.tw﹞下載該案招標文件唯未經本機關同意者不得任意複製 抄襲 轉載 篡改。 二、詳情請閱招標文件。【標單文件如有誤繕仍以上網公告資料為準】 備註: 1.本處政風室廉政檢舉信箱:台東郵政第59號。 廉政檢舉電話:089-325402。廉政檢舉傳真:089-345568。 2. 本案設計單位,請電洽 台東營運所089-326121#249 李小姐洽詢廠商應詳閱各項招標文件,對於招標文件如有疑義,請向本處採購單位提出 電話:(089)326121 轉790 傳真:(089)357514。 3.為瞭解機關服務效能,提升業務品質,健全採購秩序,希望參標廠商開標後,得標廠商履約中,能撥冗配合本機關政風單位之「廉政信意見訪查」,提供施政興革之寶貴建議。 4.招標機關因故停止辦公「電子領標截標日期順延至次一辦公日」,依「因應颱風等災變部分地區停止上班,各機關招標公告之截止收件日(以下簡稱截標日)或開標日是否延期處理原則」辦理,不另行告知。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區管理處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臺東縣調查站-(地址:950臺東縣臺東市中興路二段731號;臺東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89-236180)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信用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10018568號)
納稅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2001020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