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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開招標 更正公告

公告日:


機關資料
機關資料
機關代碼 3.76.58.96.8
機關名稱 新竹市立南華國民中學
單位名稱 新竹市立南華國民中學
機關地址 300 新竹市 北區 海濱路55號
聯絡人 黃子典
聯絡電話 (03) 5362204 #155
傳真號碼 (03) 5362671
電子郵件信箱 nanhuazhong@gmail.com
採購資料
採購資料
標案案號 113-06
標案名稱 新竹市112學年度應屆畢業生市長獎暨傑出表現獎獎品
標的分類 財物類
448 - 家用電器及其零件
財物採購性質 買受,定製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
2,883,000元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2,883,000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案得於113年7月31日前依實際需求按採購單價金額向得標廠商增購,增購採購金額上限為新臺幣1,000,000元為原則。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資料
招標資料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決標方式
最有利標
採購評選委員名單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公告日 113/04/17
原公告日 113/04/15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領投開標
領投開標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小助手圖示
20元
文件代收費 小助手圖示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13/04/26 09:00
開標時間 113/04/26 10:00
開標地點 300新竹市北區海濱路55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100000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新竹市立南華國民中學
● 線上繳納押標金服務將連結到台灣票據交換所「金融業代收即時服務平台」,提供廠商轉帳存入機關帳戶,廠商必須備有讀卡機與銀行金融卡才能作業,且距截止投標期限不足5分鐘時,將不允許線上繳納押標金,請廠商提早作業。
● 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時,將由台灣票據交換所收取轉帳手續費,轉帳金額10萬元以下手續費每次10元,超過10萬元手續費每次20元。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00新竹市北區海濱路55號
其他
其他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新竹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依契約第七條規定(本案為限期完工。廠商應於簽約日起至113年5月25日以前通知機關完成採購標的物之檢測及數量點交;機關抽驗10件,抽驗完畢確認符合契約規定後,廠商需恢復抽驗品之包)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履約時間短
廠商資格摘要
  1.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2.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1. 具公司登記
    2. 具商業登記
  3.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4.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日常用品批發業(F106020)、電器批發業(F113020)、電子材料批發業(F119010)、日常用品零售業(F206020)、電器零售業(F213010)、電子材料零售業(F219010)、百貨公司業(F301010)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1)本公開開標案件公告之截止投標日及開標時間,如遇政府機關宣布停止上班,則延至機關次一辦公日同一截標時間及開標時間。 (2)得標廠商製作契約書須知: (2-1)契約頁次請勿任意變更,並以左側為裝訂線,每頁蓋騎縫章。請以膠裝成冊,切勿以活頁裝訂,請惠予配合。 (2-2)契約文件及契約份數請依契約第1條辦理,封面建請採用稍厚紙質製作(所提供之範本請製作成契約正本)。 (2-3)契約製作完成逕送本校無須來函說明(不須掛公文)。 (2-4)廠商聲明書、標單等當初投標文件影本,請加蓋原章於空白處。 (2-5)請於決標日起算7工作天內將契約製作完成送本校辦理簽約。 (3)製作契約書所需經費請併入本案投標成本內。 (4)本案本招標案件有權參加開標之每一投標廠商人數:2人。投標廠商得由負責人或授權之代理人(由代理人到場者須檢附被代理公司對本次投標之出席代表授權書,否則不得參加開標)攜帶公司章及負責人印章及投郵掛號收據(收據非必要條件可免附,俾便核對標封);開價格標前前述人員應到達會場。凡是投標廠商於比減價時未到場,視同放棄說明及比減價權。若於審標中,對廠商資格及投標文件等有不明瞭時,未到場者,視同放棄說明權。 (5)本投標須知未詳細事宜,請參「財務採購補充投標須知」。 (6)本案評審委員會於開標審標完成後另行通知舉行時間地點,請投標廠商注意出席。 (7)建議訂約廠商至新竹市稅務局繳納印花稅。 (8)本案為限期完工。廠商應於簽約日起至 113 年 5 月 25 日以前完成採購標的物之檢測及數量點交;並於113年5月31日前依機關提供地點、數量送達指定場所本市各學校簽收。 (9)廠商應依財務採購補充投標須知,準備夠數量之履約標的供保固。 (10)評選小組委員:戴琳儷、黃致傑、李麗仙、張蔚雯、彭燦明;本案評選時間將另行通知。 ※※修正01.1投標須知補充規定(2883份)、03投標標價清單誤繕內容(電源、音箱)。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新竹市立南華國民中學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教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5號、電話:02-77365529 、傳真:02-23583005 ) 新竹市調查站-(地址:30001新竹市東區經國路三段126號;新竹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5388888) 地方政府-新竹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0003新竹市北區中正路120號、電話:03-5264683、傳真:03-5266005)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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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10018568號)
納稅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2001020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