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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開招標 公告

公告日:


機關資料
機關資料
機關代碼 A.7.8.1
機關名稱 財政部關務署基隆關
單位名稱 財政部關務署基隆關
機關地址 200 基隆市 仁愛區 港西街六號
聯絡人 李東霖
聯絡電話 (02) 24202951 #6161
傳真號碼 (02) 24281058
電子郵件信箱 011089@customs.gov.tw
採購資料
採購資料
標案案號 IA113012
標案名稱 基隆關花蓮港第2通關中心1部X光行李檢查儀(含保固3年及後續5年維護保養)
標的分類 財物類
482 - 做為測量、檢查、航行及其他目的用之儀器和裝置,除光學儀器; 工業程序控制設備; 上述各項之零件及附件
財物採購性質 買受,定製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是否採用電子競價
是否為商業財物或服務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
4,600,000元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資料
招標資料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決標方式
最低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公告日 113/04/17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領投開標
領投開標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小助手圖示
20元
文件代收費 小助手圖示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200基隆市仁愛區港西街六號(秘書室事務股)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3/05/16 17:00
開標時間 113/05/17 10:00
開標地點 200基隆市仁愛區港西街六號(本關海港大樓第3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新臺幣20萬元整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財政部關務署基隆關
● 線上繳納押標金服務將連結到臺灣銀行「晶片金融卡收單系統」,提供廠商轉帳存入中央銀行國庫局國庫存款戶,廠商必須備有讀卡機與銀行金融卡才能作業,且距截止投標期限不足5分鐘時,將不允許線上繳納押標金,請廠商提早作業。
● 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時,將由臺灣銀行收取轉帳手續費每次10元。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00基隆市仁愛區港西街六號(財政部關務署基隆關1樓服務中心)
其他
其他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花蓮縣(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詳附加說明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其他: 全壽期採購,5年維運期預算已逐年編列
廠商資格摘要
  1.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2.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1. 具公司登記
    2. 具商業登記
  3.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須於招標文件載明者為限】
資格項目 附加說明
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投標廠商須具有我國行 政院原子能委員會核發之放射性物質或可發生 游離輻射設備銷售服務業認可證明。(應於開標日仍在有效期內。)
廠商具有維修、維護或售後服務能力之證明 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承做、維修及維護採購標的能力之證明。如曾完成與招標標的X光行 李檢查儀類似之製造、供應、承做、維修及維護之證明文件。
附加說明
履約期限說明: 1.建置期:決標次日起240日曆天內將採購標的送達需求規範之指定場所,安裝測試完畢,且測試結果符合契約規定,並以書面報請機關驗收。 2.保固期:自驗收合格之日起,由廠商保固3年。 3.維運期:保固期滿接續辦理5年維運期保養維護。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財政部關務署基隆關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財政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6臺北市文山區羅斯福路6段142巷1號12樓、電話:02-23568620、傳真:02-23568763) 基隆市調查站-(地址:201基隆市信義區崇法街220號;基隆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466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信用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10018568號)
納稅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20010202號)